我们的上班方式4班2运转,第一天白班12小时,第二天夜班12小时,第三四天休息,4天循环一次。工作7年,按照规定的话,我应该有5天年休假,而且公司也说年休假可以拆分使用。现在公司却说我们只有3天的年休假,说的是5天年休是按照每天8小时来算的,就是说是有5*8=40个小时,而我们是12小时一天,12*3=36小时,所以只能休息3天,另外剩下4小时平时请假用。请问,公司强行规定我们只能3天年休这个合理吗?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是相关条例。有的话最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