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减去到手的工资吗

如题所述

生育津贴不是减去到手的工资,而是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也就是说,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职工和未参加的都会拿到与在职期间一样的工资,只不过参加保险的职工的工资不再是用人单位支付而已,并不是所谓的扣除工资。
生育津贴不是从职工工资里面扣除的,是女职工休产假以后生育保险机构要给职工发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就由用人单位给职工发工资,生育津贴的标准跟产假天数及之前的平均缴费工资都是有关系的。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平时缴纳生育保险的时候,要从职工个人工资当中扣除一部分社保费用,但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休产假期间也能正常的领工资。生育保险是社保当中的一种,也是国家法律制度强行要求公司必须要给职工购买的保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依法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