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不履行党员的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预备党员在试用期不履行党员义务,可以延长试用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有两种情况:

1.试用期满后,未完全具备试用期资格或者有一定错误,但尚未完全丧失预备党员资格,并决心改正错误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最长不得少于半年。延长筹备期必须由支部常务会议讨论作出决议,填写《党支书》,向上级党委报告。预备补修期届满,党支部应当作出是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或者预备党员条件的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查批准。

2.党员在试用期内不履行党员义务的,经教育考试不符合党员条件,情节严重或者预备役期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党员资格。预备党员不合格,必须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

扩展资料

党员发展步骤:

1、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组织应十分关心其的思想进步,经常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启发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靠拢党组织。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培养、教育和考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均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指定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及时编入本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学习,送党校培训,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建立培养和考察档案等。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

3、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遴选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人(联系人),具体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于成立了党小组的支部,遴选重点培养对象须先经党小组讨论。

4、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党总支,对培养对象的主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历史情况发函调查。

5、确定发展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如条件已成熟,在征求团组织和非党员同学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6、做好发展准备工作。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可由党组织指定或入党介绍人自己约请,一般由联系人或培养人担任);报党总支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讨论表决。

8、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材料报党总支。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进一步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审察发展党员的组织程序,在此基础上作出审批决定。

9、结尾工作。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组织预备党员的批准通知后,正式通知本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张榜公布预备党员名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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