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卖方可以委托买方全权办理过户手续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必须要双方共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卖方不在本地,卖方需要出具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以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需要本人身份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扩展资料:

房屋买卖委托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买卖委托书

1、房产买卖过户委托书是指受托人依据公证机关出示的房产委托公证书,即可以房产权人的名义顺利地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事务或实施与该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2、房产委托书经过由公证机关的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无效委托或假委托等现象的发生,并防止因为委托代理权而引起的不必要纠纷。因此,有关的部门为了保障房产权人的利益,坚决要房产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公证,才认可它的法律效力。

二、房屋买卖委托的注意事项

1、委托时间不宜过长

办理房产买卖委托时,你应该注意委托时间不宜过长,尤其是当你委托的人是中介的时候。如果你委托他人帮你办理贷款事宜,并且委托时间很长,那么受托人就有可能会利用这笔贷款和这段时间来赚取个人利益,你的权益也就受到了侵害。

所以,一定要注意控制委托时间,如果在委托时间内没有办理完手续,可以再次办理委托。

2、委托权利不宜过大

委托权利不宜过大的意思就是不要给受托人赋予过多的权利,比如收受房款,签订合同等事宜,好还是自己亲自办理,以免受托人从中抽取钱款,或者是直接携款逃跑等。

你应该在在清楚交易流程的基础上,给予受托人一些必要的授权,而不是将全部的权利都赋予给受托人,否则就可能会被受托人滥用。

以上内容主要是讲述了房屋买卖委托书是什么,以及需要注意哪些的相关知识内容,我们的委托书公证后,才能够有效地预防没有效果地委托或者是假委托的情况,对我们的生活起到不小的作用,希望上面的问题能够帮助你,如果还有不解的,可以到专业的部门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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