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要是做冷冻食品批发零售的,还准备卖些袋装、散装的调味品,后期还准备卖米和油,请问我卖这些超出经营范围了吗?(食品流通许可证上也是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国税局的同志告诉我说我要增加经营范围,要增加些什么才可以呢?或者不增加也可以?
是指可以销售,不是把散装食品简单加工、包装成袋装食品(即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就是指在包装完成后即具有确定的量值,这一确定的量值应是“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对预包装食品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 , “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 、 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 : 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 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 )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既提供给消费者 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
要是我不增加经营范围的话,那我开发票的时候要开什么呢?因为现在国税的证已经办理下来了,但是店还没有营业(预计到本月14号左右开始营业),国税局的同志说让我15号以前去增加经营范围后再去找他核定纳税金额,如果我不增加经营范围,我跟国税局的同志要怎么说才好呢?
追答你具体经营什么就告诉他呗,但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的核定都是按规定执行的,没有错的,我们这儿都是这样,没出现过任何问题。从字面上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基本上把食品种类都包含进去了。对了,下步还需统一更换食品流通许可证,把奶制品单独列出来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