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很烦,不想去的地方领导安排你去,想去的地方他们就不让你去,这个月我要搬家,离我现在上班的地方很

工作很烦,不想去的地方领导安排你去,想去的地方他们就不让你去,这个月我要搬家,离我现在上班的地方很远,不知道该怎么办?想请假,不批,想辞职要你做满一个月才能辞职,而且我们公司领导说了,只有他们才能炒我们鱿鱼,我们不能炒他们鱿鱼😱😭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3
试用期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
正式合同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04
实在不想做就只能做了的白做。拍拍屁股就走。要不然就去适应它,接受工作环境
第3个回答  2015-11-04
以劳动法为准,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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