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中多名违法嫌疑人,有一人未到案,对已到案人员是否可以先处罚

如题所述

一案中多名违法嫌疑人,有一人未到案,对已到案人员,只要证据充足,条理清晰,可以先处罚,面对主犯未到案案件,并不是放任已到案的案犯不侦查,而是将其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分析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在获得了大量的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后,认为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以及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结束侦查活动,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或者自己做出处理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侦查终结是移送起诉的前提,是侦查阶段的最后一道程序。在侦查和预审分离的时代,破案是预审开始的条件,在那时就存在破案程序与预审程序衔接的问题,而现在实行侦审一体化后,淡化了破案与预审程序的矛盾,而破案与侦查终结的矛盾就突显出来了。根据上述许昆教授的观点,主犯未到案就不能侦查终结,就不能移送起诉,导致无法破案,从而使案件不断地沉积,也就造成了破案率的下降。对到案的嫌犯在查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前提下,都要进行移送审查起诉。这样才能起到惩罚犯罪的目的。若单是因主犯未到案,而对于已到案的嫌犯不能及时移送审查起诉,一来对被害人不好交代,二来有可能姑息纵容在案的嫌犯,让他们认为:还有犯罪人未到案,侦查机关无法定罪,无法进行判决。再者就是长时间不对到案的嫌犯进行起诉审查,即便是没有侦查时间的限制,即便是有变更、取消强制措施的方式可以采取,但这样势必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况且有些案子非常棘手,嫌犯迟迟未抓捕归案,难道说就一直不处理到案的嫌犯吗?显然是不理智的。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将撤销案件意见书连同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在法定期限届满七日前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重大、复杂案件在法定期限届满十日前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将处理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法律文书以及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复印件等,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对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部门审查后,应当提出是否同意撤销案件的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告知控告人、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并记明笔录。
第三百四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对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负责侦查的部门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可以要求负责侦查的部门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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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21
 1、犯罪嫌疑人未归案的,应当由侦查机会继续侦查、抓捕,检察院不能进行审查起诉。
  2、检察院只能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是否有罪应当由法院判决,不是检察院。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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