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的上班族来说,买房子可能是要花光自己半辈子的积蓄,所以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都是小心又谨慎,希望能够少花一分是一分。但其实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不仅仅是在价格上要商量,同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要注意很多细节。因为合同当中所存在的一些猫腻,自己看不清楚,可能就会花费更多的价格。
尽管有些人说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统一的模板,但是很多人在使用的时候可并不是统一的。现在的开发商可都是有自己专门的历史团队,对于各种的合同版本也是靠着他们的利益最大化。所有的合同也是经过了千锤百炼,基本不存在什么法律问题,但是最多的是容易钻法律空子。
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销售顾问会问大家的首付方法,如果首付还没有准备好的话,那么就应该先交“定金”,当然有些售楼处也被称之为“认筹金或者意向金”。销售顾问也会给大家说这笔钱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定下自己相中的这套房子,如果后期考虑不再购买,这笔钱是可以退的,但其实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绑住购买房子的人。
在这个时候大家一定要注意“定金和订金”区别,虽然这两个词在读法上是一样的,但是对于最终的结果可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定金是付款之后你必须购买这套房子,如果你不购买,那么这笔钱是不予退还的。然而订金是一种预付款,如果不购买房子节后这比钱还可以被退回来。
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很多人平时不注意的,那么就是大部分的开发商一般会在定金合同的约定当中写道,对于开发商如果违约的话,违约责任只是在每个月的百分之几,但是如果购房者违约的话,责任主要是在每日的百分之几。所以同样也是一字之差,但是违约责任可就相差了30倍左右。如果你当初的定金是1万元,那么算作违约的话可能就要付30万元。所以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是定金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其中的猫腻,千万不要让自己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