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不让孩子上学,孩子能告上法律吗

如题所述

可以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今天分享一个因未成年子女辍学,当地政府将这些子女的家长告上法庭的案例,希望引起各位家长朋友们的重视,一定要确保孩子接受完义务教育!
10月11日,巧家县人民法院在东坪镇对1名多次开展劝返工作仍拒绝送子女入学的监护人李某进行公开审理。

东坪镇人民政府对树叶村辍学生李某(16岁,九年级辍学)之监护人下发了《巧家县义务教育限期复学通知书》《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要求监护人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送其子女返校就读。因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送子女上学,东坪镇人民政府对监护人下发了《履行义务教育责任催告书》,监护人也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上学。

东坪镇人民政府对仍未送子女返校就读的监护人李某依法向巧家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巧家县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了这起监护权纠纷案件,并在东坪中学进行公开审理。
在庭审现场,1500余名师生及家长、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参与了旁听,法庭针对被告家长及其子女的实际情况,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场就学生返校时限、共同劝导事宜等达成共识,被告承诺将于10月17日前送子女返校读书。经过庭审,家长认识到了“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表示,今后要好好劝导教育孩子,一定让孩子完成义务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案件进行以案释法,阐明了拒送适龄子女入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东坪社区居民代表旁听后说:旁听使我深受教育,现在才知道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的,现在党和国家政策这样好,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上学都不用交钱,在学校读书享受学生营养餐,我们作为家长的,就是要按照法律要求,督促孩子到校好好学习,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今后,一定向身边的人宣传,一定要让孩子坚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为这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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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30
学校不让孩子上学,可以起诉学校。《青少年保护法》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
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第2个回答  2021-05-30
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
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对于有的家长不怎么愿意送孩子去上学,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学校三番五次去做工作、劝返,还是不同意就严格执法,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政府可把家长告上法庭。”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就决战决胜教育脱贫攻坚,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有关情况做介绍。

郑富芝表示,学生辍学的原因很多,“外出打工、早婚早育、信教入寺、学习困难而厌学,或者是因身体原因,主要是残疾孩子,不大方便去学校,可能就辍学。”

郑富芝称,每一类的情况性质不一样,所以需对症下药,采取不同方式。同时,针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学生,大部分是未成年人,“如果外出打工是童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是不允许使用童工的。”因此,教育部和有关部门联合,一定要禁止使用童工,要从源头上堵住。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补充,对信教入寺的,要严格依法禁止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实施。对于残疾的儿童,就要通过多种途径,根据残疾的程度,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安置以及送教上门多种途径,解决孩子教育的问题,要因人施策,解决有保障的问题。

吕玉刚介绍,教育部将结合秋季开学工作专门发出一个通知,要求各省对劝返复学情况、控辍保学的情况,进行全面复核,针对过去台账和现在劝返情况,作出全面的复核验收,要坚决挤出水分,做到真实可信,经得起历史的检查、经得起脱贫攻坚的验收检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5-29
家长不让孩子上学,孩子是能告上法律的。
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孩子实在不去,家长没有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这种情况属于“有正当理由”,因为孩子的生命和健康是更重大的利益。其它的就是心理学、医学问题了,个人觉得这年龄的孩子缺少社会和生活经验,讲道理没有实际体验是很难让他们接受,说教不如设法引导,不读书就想办法让他们体会无知的弊端和别人的嘲笑,要让他们从生活中认识到知识的妙用。做有益的事情要多鼓励,错误的事情少直接批评善于侧面引导。
第4个回答  2021-05-30
家长不让孩子上学,孩子能告上法律吗?学校不让孩子上学,可以起诉学校。《青少年保护法》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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