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贪污被判7年,提出上诉经二审开庭审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这时可办取保候审吗?向哪里提出(检查院、法院、还是看守所)? 他们会为难取保候审的事情而不给办理吗?(因为发回重审意味着一审法院办案存在问题)? 据我所知,上级法院除了将发回重审裁定书下达给一审法院外,好像还有一个内部函件,表明上级对该案件办理的意图和指导意见,是这样的吗?基于这样的实际情况对案件当事人有利吗?有可能从轻改判或无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