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主任用别人的身份证为自己亲戚发放贷款是否构罪

如题所述

信用社主任用别人的身份证为自己亲戚发放贷款构罪。

    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反《居民身份证法 》

    依照《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规定对你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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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4
没看太懂,我举个例子吧

信用社职工(领导)用他人的身份证(本人不知情)办理贷款,款项自己挪用,属于冒名贷款,此事违规。
信用社职工(领导)给自家亲戚办理贷款也属于违规。如果是良性贷款一般都不会在本人所在行社办理贷款,为回避此问题。

看你对其他人的追问,千万元啊,信用社主任可没那权限,所在联社理事长也没有这个权限的。上千万是要报到省里批的。而且也不是用个身份证就能办下来的,个人贷款30万就封顶了,上千万那得是大企业才能贷得到的呵
第2个回答  2014-09-04
当然是犯罪了追问

尚未到期,损失现未体现,是否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或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为其弟弟发放千万元贷款,签字都是信用社主任自己t真写,签名

追答

信用社的贷款是上征信的,如果用的他人的证件那么贷款记录就在他人名下,一旦那人那天查信用记录发觉名下莫民奇妙有贷款肯定去法院上告这个信用社,并且要求验笔记,谁都不会愿意背上莫名其妙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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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9-04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造成损失的话,是涉嫌滥用职权罪吧
第4个回答  2014-09-04
如果用了你的,建议你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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