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侵吞国有资产1000万

关于依兰县运输公司291名职工权益受到非法侵吞事实。

我们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运输公司291名全体职工 ,现向公众和社会反映我们正在营运的依兰县运输公司被依兰县政府、交通局等部领导利用职权官商勾结强行破产,从中牟利1000多万元的违法事实,恳请您们在百忙之中关注此案,拿起正义之剑,铲除腐败,惩恶扬善,构建和谐社会。
哈尔滨市依兰县以王国佰县长为首的在利益的驱动下伙同依兰县交通局陈宝宏局长、何占江党委副书记、哈尔滨市交通局运管处、冯文华处长等人,凌架于法律让的特权,以权代法置依兰县运输公司291名职工生存权、经营权不顾,非法将正在营运的依兰县运输公司强行破产,从中牟利1000多万元,充分体现了依兰县政府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执政方针。
依兰县运输公司成立于1958年,是一家国有运输企业,共有职工291名,从事客货运经营,固定资产1600多万元(有证据)。1999年该运输公司经营效益不太景气,但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此时依兰县政府王国佰县长、依兰县交通局陈宝宏局长、倪龙彬副局长 、何占江党委副书记,为了敛财利用职权以该运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为借口,并伪造该运输公司170职工签名(职工当时不知道,也未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公司破产《关于运输公司清算工作方策》来达到侵吞国有资产1000多万元的(有证据),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依兰县运输公司职工于1999年4月2日知道真相后强烈反对,并职合签名152名申诉,该依兰县交通局房王文敏局长才撤回原呈报方案(该破产依兰县运输公司法人从未申请,债权人从未申请),破产由何而来?
1999年4月21日,中共依兰县交通委员会文件以依交发(1999)6号任命赵文敏为运输公司经理;2003年9月25日又依交发(2003)22号任谭国权任运输公司经理,从而可印证该运输公司从99年4月21日至2006年4月仍处于营运。并不是依兰县政府、交通局认定的该运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状态。
2005年32月27日依兰县政府、交通局领导在利益的驱动下为敛财,以权代法,强行派清算小组,以交通局何占江党委副书记为组长清算该运输公司,侵犯了该公司经营权,根据《破产法》之规定,即使该公司不能低债,应由依兰县该公司法人谭国权经理提起。而依兰县政府、交通局以权代法提起破产,显然是滥用职权,后在该运输公司职工强烈维权下,致使该破产未及时得程。
2006年4月11日,依兰县政府,交通局以权代法强行进入破产程序将依兰县运输公司财产非法拍卖(不包括营运路线)并派40多名警察坐镇镇压,在强大的国家机器的压制下暗箱操作不经竟买就卖给依兰县龙翔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此时未成立)何来龙翔运输公司,同日,依兰县县交通局陈宝宏局长在利益的驱动下,同时将营运路线非法移交协议书,将该运输公司营运路线有偿转让,违反交通文件交公路发(2000)699号文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2006年12月5日,依兰县龙翔运输有限公司责任公司通知依兰县运输公司已破产,企业经营主体资格已不存在,原依兰县运输公司经营权的各条客运线路经营权已由我公司取得,在通知日内不到我公司输继续营运方面的相关事宜,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公司将另行安排,根据《交通部文件交肥发(2000)699号文件规定,线路属国家所有,而依兰县交通局陈宝宏局长、哈尔滨市交通运营处冯文体处长在利益的驱动下,有偿转让给龙翔运输公司,并颁发黑交运政许可证,哈字23020501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给龙翔运输公司,何为依法行政?
龙翔运输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注册成立,领取了营业执照,后成立的公司成功收购已破产的国营运输公司天大的谎言。我们还查阅到龙翔公司是由刘庆君、刘立华、刘文共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为货币,三投资人缴纳的注册资金缴存在中国工商银行依兰支行,帐号为3500087709200011704。可是黑龙江省中大拍卖公司帐号,从凭证上看,款项的来源为拍卖款1050万元,交款人也都是为龙翔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的天达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从而可印证该公司是虚假出资,而公司董事会只有刘庆君、刘立华两人,违交《公司制》之规定,这样的龙翔公司显然是依兰县政府,交通局等领导一手操纵的,从中牟利的恶果。
2006年6月18日友翔运输公司伙同依兰县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倪龙彬(时任依兰县交通局副局长,依兰县交通运管站站长)签定营运车辆整合协议书(见协议书),根据《公务员法》、《公司制》之规定,国家工作人不得担任任何企业领导人,而该倪龙彬凌架于法律之让担任道路集团公司董事长,且在利益的驱动下与龙翔运输公司签定整协议,侵犯我们所有职工及16户车主的合法权益(见车主名单),
我的16名车主是道路集团公司的股东(见协议)
我们车辆和股份都在道路运输公司,根本不须签定整合协议,而道路运输公司与龙翔运输公司恶意串通损害我们所有职工的利益,侵犯了我们职工的合法权益,谁来拯救我们?

下面是他们为敛财所做的伤天害理的证据(全部有公章,但扫描无法贴上,就打在上面了,绝对无虚假,如有虚假负法律责任)
拍卖公告
黑龙江中大拍卖公司接受委托,依法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依兰县运输公司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
1、房屋建筑物16项,参考建筑面积4386.03平方米,均无产权证:
2、机器设备13台:
3、国有土地合用权参考面积17398.40平方米,无国有土地合用证,有土地证明。整体拍卖参加考价1400万元。
二、依兰县政府康园社区公用房及附属,参考建筑面积86。
4平方米。整体拍卖参考价3.7万元。
三、依兰县法院执行局执行的健康小区11号楼6单元6层西门,参考建筑面积75.16平方米。整体拍卖参考价6.84万元。根据法院要求,申请执行人李佰刚、倪景蝶及被执行人刘志远于拍卖日不到现场参加拍卖会,法院不再另行通知。自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4月10日在标的所在地展样,2006年4月11日上午在依兰县人民法院公判厅举行拍卖会。企业竟买者需持营业归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个人竞买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1号标的应交竞买保证金100万元,2号标的应交竞买保证金3仟元;应于2006年4月10日上午11时前办理竞买登记。联系地址:依兰县光明街(县法院西)依兰天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赵巍
咨询电话:0451-57223227、1380461337
黑龙江中大拍卖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四月三日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注册号码 2301231400239(1)
发 照 机 关
依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三年十月四日
企业最初高立日期:1962年11月04日
企 业 名 称 依兰县运输公司
住 所 依兰县五国城街
法定代表人 谭国权
注 册 资 金 人民币陆佰拐拾伍万柒仟元
经 济 性 质 国有
经 营 方 式
经营范围主营 公路客贷运输兼营
中共依兰县交通委员会文件
依交发(1999)6号
关于赵广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站、所、公司(党总支)支部:
根据1999年4月16日运输职工代会选举,通过了赵文敏同志当选经理,经交通党委1999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党委会议论决定:
任赵文敏同志为运输公司经理
中共依兰县交通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共依兰县交通委员会文件
依交发(2003)22号
关于谭国权同志任职的通知
基层各党委党支、支部,各站、所、公司:
经交通党委2003年9月25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谭国权同志任依兰县运输公司经理职务。
中共依兰县交通委员会
二00三年九二十五日
黑龙江省依兰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1999)依经破字第67号
申请人依兰县运输公司破产清算组。
本院在审理依兰县运输公司破产一案中,申请人运输公司破产清算组提交了《关于终结依兰县运输公司破产程序的申请》,请求本院予以裁定:
本院经审查认为,运输公司的破产清算和破产分配已经完毕,程序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依兰县运输公司破产程序:

审 判 长 郭利
审 判 员 姚厚堂
代理审判员 张风华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高铁军
黑龙江省依兰县法院
民事裁定书
(1999)依经初第67号
原告依兰县运输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明深,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依兰县运输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本院提出申请破产还债。经哈尔滨市中级法院(98)
哈破批字第4号批复。本院已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日决定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依兰县运输公司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李月英
审 判 员:韩才
代理审判员:卢涛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日
书 记 员:蔡 军
法院经济庭
运输公司98年呈报法院破产方案,因公司职工有些人有想法为稳定起见暂时撤回原呈报破产方案。
依兰县运输公司
原法人代表:赵德成
99.6.1
同意
交通局房玉敏
99.6.1
龙翔运输公司营运车辆整合到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龙翔运输公司是我县国营运输公司破产变现后唯一一家申请注册和市运管部门批准的私企运输公司,在国运输公司破产后,由龙翔运输公司成功收购了国营运输公司,并承接了原有运输线路的经营权,为了使我县客运企业规模更加壮大,和提高客运企业的资质,自愿共同走集体化经营的道路,经县运管部门协调,现有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和龙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协商达成车输整合以下协议:
甲方:依兰县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依兰县龙翔有限责任公司
一、乙方愿将公司所属的16台客车转籍整合到依兰县道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乙方车辆转籍后车辆仍旧归乙方所有,继续自己经营,车辆需要更新时由乙方自筹资金;
三、乙方车辆转籍整合到甲方后,其运营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签订经营协议书,并按甲方的协议相关规定,向甲方交取相应的费用,此协议书生效;
四、乙方车辆转籍整合到甲方后,必须参加车辆足额保险,方可参加营运;
五、乙方车辆在自行经营当中,所发生的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
六、如果国家发生变化,执行国家政策
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交通局、交警队、工商局、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依兰县道路有限责任公司
签字:倪龙彬
乙方:龙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签字刘庆军
2006年6月18日
依兰县运输公司拟定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一、评估对象:依兰县运输公司16台客车,其中:亚星7台;依维柯9台。
二、评估委托人,依兰县运输公司
三、评估机构:依兰天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四、评目的:为投资建立新公司提供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依据。
依兰天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及科学的评原则,按着公认的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在2003年7月25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五、评估基准日:2003年7月25日
六、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
七、评估结果:截止2003年7月25日止,依兰县运输公司拟投资设立新公司而涉及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6856983元。人民币大写陆佰拐拾伍万陆仟玖佰拐拾叁元。
八、评估报告有效期:评估结果的有效期国一年,即从评估确认之日起一年时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
依兰天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求救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运输公司全体职工291名。 电话:13796161979、13654606516 、13030026888
腐败官员电话:依兰县长王国佰13845028877;交通局局长陈宝宏13634616999、13904641515;依兰县运管站站长倪龙彬13945118807;依兰县委书记张万平1390466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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