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如此严重,生态资源如此枯竭,为什么在退耕还林这一块没有显著的成效

如题所述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目录 介绍 政策介绍 综述 封山绿化 以粮代赈 范围 遵循原则 优惠政策 退耕区特点 退耕区的自然条件 退耕区的经济状况 耕地的变化特点 粮食的变化特点 政策兑现 退耕还林条例 介绍 政策介绍 综述 封山绿化 以粮代赈 范围 遵循原则 优惠政策 退耕区特点 退耕区的自然条件 退耕区的经济状况 耕地的变化特点 粮食的变化特点 政策兑现 退耕还林条例 展开 编辑本段介绍 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 、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黄河流域以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原粮100公斤、现金20元,还生态林的至少补助8年,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还草的补助2年。每亩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补助种苗造林费50元。 编辑本段政策介绍综述 退耕还林是我国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重要政策之一,其基本政策措施是“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 封山绿化 就是对工程区内的现有林草植被采取封禁措施严加保护,对宜林荒山荒地尽快恢复林草植被,并实行严格管护,确保绿化成果。 以粮代赈 就是对退耕还林的农户,国家按一定标准无偿提供粮食,实行以粮食换生态,保证农民退耕之后吃饭有保障,收入不减少,以调动农民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个体承包:就是将造林种草和植被保护的任务,采取承包的方式,落实到户、到人,按照: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具体以责任制的形式,明确造林种草者权益,落实管护措施,责权利挂钩,使群众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为生态环境建设做贡献。 “退耕还林”还曾作为中国国策落实。 编辑本段范围 退耕还林地是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标准是: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编辑本段遵循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3.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4.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5.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编辑本段优惠政策 1、要实行 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 的政策措施,把握 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 退耕还林 的主要环节,集中连片,形成规模,达到 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 2、补助政策 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 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3、免征农业税。对应税 耕地,自退耕之年起,不再征收农业税。 4、退耕地造 林后,禁 止间作粮食和蔬菜。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采取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林竹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模式,实行立体经营。 5、退耕还林要以营造生态林为主,营造 的生态林比例以县为核算单位,不得低于80%,经济林比例不得超过20%。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含梯田)、水土流失严重或泛风沙严重、及一切生态地位重要地区必须营造生态林,要按照先陡坡后缓坡的原则进行退耕还林,还林后实行封山管护。在雨量较多,生物生长量高的缓坡地区,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竹林和生态经济兼用林,适当发展经济林,对超过20%的经济林地,只补助种苗费。 6、退耕还林粮款补助对象为实施退耕还林的个体农户。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荒滩地造林,只给予每亩50元的种苗补助。 7、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8、对退耕农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发放;种苗和造林补助费发放形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尊重退耕户的意愿,其费用只能用于种苗、造林补助。 9、退耕农户在完成现有耕地还林后,由县或乡统一组织,应继续在宜林荒山、荒沙、荒地造林。 10、退耕还林后必须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管护好林地免受人畜危害,确保造林的成活率、保存率。 编辑本段退耕区特点退耕区的自然条件 退耕区多属于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的山区或半山区,平川谷地很少,我们调查的市县平地多在10%以下,山地和丘陵地占90%以上,这种自然环境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水土流失。以神池县为例,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27740公顷,占到土地总面积的88.6%,年侵蚀模数8900~22000吨/平方公里,年流失肥土1957.3万吨,全氮含量约4.6万吨碳铵,速磷含量858吨过磷酸钙[1]。水土流失使退耕区的耕地变得更加贫瘠,粮食平均每市亩产量只有150斤左右。 退耕区另一个对人口生存影响较大的普遍现象是干旱。以忻州市为例,大部分地区春旱每2~3年一遇,夏旱每3~5年一遇。而且旱灾发生的频率变化是由低到高,逐年增多。1571年到1670年的一百年中,共出现29个旱年,机率为29%,其中大旱年10个,机率为10%;1871年至1970年的一百年间,共出现过33个旱年,机率为33%,其中大旱年13个,机率为13%;1951年至1974年的24年间共出现过11个旱年,机率高达45.8%,其中大旱年4个,机率为16.7%。据有关史料记载,忻州境内连续干旱三四年甚至四五年也是常有的事[2]。最近十年中更是旱情频发,1990年至2001年的12年间,共发生旱年6个,机率达50%。1999年至2001年的三年大旱,粮食减产五成以上,许多农村几乎颗粒无收。1999年的大旱灾使方山县8.1万人全部返贫,返贫率达100%。 由于连年干旱,退耕区缺水现象十分严重,不少山区村庄水源枯竭,人畜吃水非常困难。五寨县的峰子头村,深沟中的泉水由于天旱已枯竭两年,人畜吃水全靠在10公里以外的县城拉水,每车6.5吨,120元。如果家里养有牛羊的,一年差不多需要10车水。不少家庭都承受不起。 退耕区的经济状况 退耕区的经济状况一般都较差,本文所涉及的两市(地)四县是全国15个连片的贫困区之一,地方财政收支多年赤字。以方山县为例,2001年财政收入841万元,支出就达8585万元,收支差额达7744万元。特别是1999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严重干旱,更使这些地区贫困程度进一步加深。我们调查的4个县,2001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都不足1000元。柳林县为675.4元,方山县为598元,神池县为365元,五寨县为448元。析州市2001年报省核定的贫困县为11个重点县,占到全市14个县(市、区)的78.6%,占全省35个重点县的31.43%;贫困人口98.68万人,占全市人口的33.33%,占全省贫困人口351.86万人的28%。由于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忻州市2001年返贫人口就有7.75万人(注:忻州市扶贫办.2001年扶贫工作总结。)。 在退耕区的贫困县中,贫困人口的比重是比较大的,如柳林县2001年总人口为28.54万人,贫困人口为16.18万人,占到56.71%,占农业人口22.80万人的70.96%;方山县总人口为13.69万人,贫困人口为11.47万人,占到83.79%,占农业人口11.53万人的99.48%;神池县总人口为10.47万人,贫困人口为7.33万人,占到70%,占农业人口8.76万人的83.68%;五寨县总人口为10.94万人,贫困人口为7.76万人,占到70.89%,占到农业人口9万人的86.22%(注:各有关县2001年扶贫工作总结,农业人口数字引自山西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2001年山西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耕地的变化特点 在中国的多数地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增多,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但在大家所调查的退耕区中,多数表现为相反的情况,即耕地面积存在增加的现象。例如,吕梁地区2001年有耕地572113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95413公顷和15613公顷;柳林县2001年耕地面积为46153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7626公顷和1086公顷;方山县2001年有耕地25500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8200公顷和2047公顷;神池县2001年有耕地59520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8587公顷和15553公顷。据了解,耕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毁林(草)开荒。虽然这些地区的耕地总面积存在增加的情况,但在人均耕地面积上却与其他地方表现为同一倾向,即:人均耕地在不断地减少。这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所致。 退耕还林使耕地减少,人口的增加使耕地的需求量增加。人口与耕地比例的变动使耕地变得更加紧张。吕梁地区3年共有退耕还林任务2727公顷,人均减少耕地0.008公顷,忻州市有任务3007公顷,人均减少耕地0.01公顷。根据各地的“十五”人口规划,到2005年,吕梁的人口为354.44万人,忻州为310.39人,柳林县为29.02万人,方山县为14.06万人,神池县为10.74万人,五寨县为11.64万人。届时按2001年的耕地总面积不变计算,人均耕地将分别降为0.16公顷、0.22公顷、0.16公顷、0.18公顷、0.55公顷、0.33公顷。按照这样的人口增长速度,加上耕地占用,2015年吕梁地区人均耕地将可能下降到0.14公顷以下。 粮食的变化特点 北方的退耕区多属干旱或半干旱区,干旱发生的频率高而且严重,从而对当地的粮食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年与年之间的粮食产量波动很大是该类地区最大的特点。以吕梁地区为例,1990年以来的粮食产量超过100万吨的年份有3个,最高为1996年,110.75万吨[3]。而产量在50多万吨及以下的年份也有3个,其产量不及最高年份的50%,最低的2001年产量只有40.24万吨,仅为最高年份的36.33%。柳林县1990年以来的年度之间粮食产量波动更大,最低的2001年产量仅543.6万公斤,只有最高年1996年7139.2万公斤的7.61%,人均粮食只有19.05公斤。所调查的几个县2001年的人均粮食均不足100公斤。 上述表明,退耕区的人口生存条件是比较差的。由于自然环境条件所限,不少成灾年份对人口的生存影响很大。退耕区自然条件现状的形成与历史上人口的增长和活动关系密切,同时也与今后人口的发展关系密切。 编辑本段政策兑现 各地应将国家下达的年度退耕还林任务逐级落实到户,并分户建卡、签订合同。由农户按规定的数量和进度进行造林和管理。造林后,由地方政府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填写《农户退耕还林手册》。农户凭《农户退耕还林手册》,到当地粮]管所领取粮食,到财政所领取补助现金。退耕还林后,确需抚育间伐或采伐更新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不得自行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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