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路边停车派出所要求检查我的车辆。发现我有弹弓把我弹弓没收了。说我弹弓和钢珠杀伤力大 没收了 我跟到派出所去所要 威胁我要拘留我。请问我能索要吗
把弹弓和钢珠放车上,属于携带危险物品,所以派出所有权利没收你的弹弓,理由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有规定: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 其他规定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
3、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4、经营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5、组织群众集会或者文化、娱乐、体育、展览、展销等群众性活动,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6、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7、不听劝阻抢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航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8、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