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派出所抓人有权拘留超过24小吗?

就是2011.6.22号下午,我老公莫名其妙的就派出所抓走了,说他2011.5.5号在异地斗殴伤人了!2011.5.5号我老公本人就在广州当地上班!现在事情也查清楚了,是我老公的弟弟伤了人!但是派出所昨天就把人送到看守所去了,现在是明知道抓错人了还不放人,现在已经差不多超过48小时了!我该怎么办呢?我该怎么让他们赔偿我们的损失呢?现在也没法去上班!要是我们告他们能告赢吗?

法定拘押时间24小时,但如果他觉得有必要,他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延期拘押的,而且可以连续多次申请,就是个手续问题,这一点你是没有办法告赢他的,算了吧。
如果真想出口气,那就等出来了以后,另行请个律师,证明他48小时都没有出示延期拘押证,提起民事诉讼,那还有点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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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4
你好:
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派出所可以对有违法嫌疑的人留置盘问12小时,如果12小时不够,经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导批准,继续盘问24小时。但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决定,是否要拘留或释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6
现在的人啊只站在自己的立场关心自己的利益还嚷着一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当借口怎么不去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老公被别人打伤了你会怎么想。
想想伤者 还要告派出所,赔偿你们什么 钱?时间?还是大声通报是你们弟弟打伤人不是你们向你们赔礼道歉!
第3个回答  2011-06-24
据对能赢,直接起诉那个抓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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