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生命周期如何分?

如题所述

药品生命周期:

第一期,研发保护期,这时候的药品(大多是国家级新药)由于国家专利时间和市场无竞争,利润大空间等刺激保障,所以应该自己出销售队伍进行临床销售,出力气来把握利润空间;

第二期,产品成熟期,这时候的药品已经过了保护期限,所以好多厂家已经在生产销售中了,竞争有相当一部分的对手了,所以厂家没必要去增加人员和财力的刺激去争取有限的利润(该赚的大头已经捞了相当了,全部捞是不现实的),所以让那些知道此类品种知名度的代理商去操作,自己继续去开发新的产品以再创企业的另一次的辉煌;

第三期,调拨衰退期,连代理商都不是很感兴趣的产品,靠市场的惯性在进行销售,在国内的医药市场自己走货,而厂家要不断的研发自己的拳头产品来时时刻刻控制企业利润最大化,“天上没有不落的太阳”,所以没有一个产品是可以一直生命力和战斗力极强的,企业要生存就要不断的再创一个个辉煌。

参考资料:http://news.djyw.com/html/4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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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7
假药(bogus
drug)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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