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萨特的演讲《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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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萨特

  在这里,我的目的是要对存在主义所受到的一些指责,提出答辩。

  首先,存在主义曾被指责为诱导人们安于一种绝望的无为主义(quietism)。因为如果每一条解决事物之道被阻断了,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视在这世界上的任何行为都是徒劳无益的,我们最后就会走到一种瞑想的哲学里去。而更甚的是,由于瞑想是一种奢侈,因此我们的学说就不过是另一种布尔乔亚的哲学而已。在这方面,是特别受到共产主义者的指责。

  在另一方面,我们被指责为偏重了人类处境中黯淡的一面,只看到下贱,卑鄙和低劣,而忽略了人性光明面中某些仁慈而美好的事物。例如根据天主教的批评者默契尔小姐所说,我们忘记了婴儿是怎样微笑的。从这两方面,我们又被指责为无见于人类的协和一致,而认为人是处于孤立之中。共产主义者说我们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学说纯粹建筑在主观性上——建筑在笛卡尔所谓“我思”这个观念之上:这是孤立的人面对他们的时刻,这是一个无法和其他存在于自我之外的人取得协和一致的地位。自我不能透过思维而与他们相通。

  从基督教这一面,我们则被指责为否定了人事的真实和严肃。因为我们忽视了上帝的诫言和他规定的所有的永恒价值,那就除了自由意愿之外,别无所有了。每一个人都可以为所欲为,从这一个观点来看,就不能谴责他人的观点和行为了。

  今天,我将尽量来答复这些不同的指责。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把这短文题为“存在主义是一种人文主义”的理由。许多人对于我在这里提到“人文主义”一词,可能会感到惊讶,但是我将试图寻出我们所了解的意义。无论如何,我们一开始就可以说,存在主义乃是使人生成为可能的一种学说;这种学说并宣称任何真理和行为都包含着环境和人的主观性。

  对于我们最基本的攻击,当然是说我们过份强调了人生的罪恶面。最近有人告诉我一个故事,说有一位太太,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她神经过敏地说了一句粗俗的话,就自我解嘲地叫道:“我想我要变成一个存在主义者了。”由此可以看出,丑恶被视为存在主义的同义词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说我们是“自然主义的”,假使我们是的话,这倒奇怪了,因为今天我们却比名符其实的自然主义者更使他们感到震惊和畏惧。那些可以安然读完一本象左拉的《大地》那样的小说的人,却无法忍受存在主义者的小说。那些诉诸于大众智慧的人——那是一种悲哀的智慧——发现我们的更为悲哀。然而,又有什么话比说“仁爱始于家庭”或者“升擢歹徒,他会反咬;将他击倒,他则崇拜”更会使人感到嗒然若丧呢?我们都很熟习许多可以这样引用的老话,它们的意义大抵相同—— 你不可反抗现存努力,你不可违反权威,你不可逾越本份,干涉他人。或者说,任何不依从一些传统的行为都只是浪漫主义;或者说不根据过去经验的行为,都注定要失败的;并且由于经验显示出人总是不变地倾向于罪恶,所以必须有严厉的规则来约束,否则我们就要陷入无政府状态了。然而,直到现在仍然有人咀嚼着这些丧气的老话,每当他们听到一些讨厌的行为时,就会说:“多么象人性呀!”——就是这些重弹写实主义老调的人,在抱怨存在主义对事物的看法太过于阴郁。的确,他们那些过度的抗议倒使我怀疑触怒他们的不是我们的悲观,而是我们的乐观。因为追根究底,在我正要向你们解释的学说之中有警告作用的是——人有选择的可能性。——难道不是吗?为证实这点,我们必须在纯哲学的水准上,把它重新研究一番。那就是我们称为存在主义的这个名词,到底是什么?

  对大多数正在使用这个名词的人,如果请他说明一下它的意义,一定总会感到极其含混不清。因为现在它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字眼,人们常兴之所至地称呼这个音乐家或者那个画家是“存在主义者”。一位《光明报》的专栏作家竟自己签名为“存在主义者”,然而,事实上,这个名词现在被广泛地使用在众多的事实上,以致它已不再具有任何意义了。这好象是由于象超现实主义这种思想一样缺乏新的学说,于是,一班渴望诋毁和捣乱的人,都找到我们的哲学上来,实际上,在我们的学说里,他们找不出有什么能满足于他们的目标的。因为事实上这在所有的学说中是最少诽谤和最为严谨的:它是将为专家和哲学家而建的一种学说。同样的,它是易于界说的。

  这问题之所以复杂,乃是因为存在主义者有两派所致。一派是基督教,其中我将举出雅斯培与马色尔,这两人都自称为天主教徒。另一派则是存在的无神论者,其中我们必须举出海德格和法国的存在主义者以及我自己。他们的共同点则是他们都认为存在先于本质——或者,如果你喜欢的话,也可以说是:主体必须作为一切的起点。我们所意指的确切意义是什么呢?

  如果人们研究一件工业制品——譬如说一本书或者切纸刀——人们就可以了解,制造它的工匠必定先有关于它的概念存乎心中。同样地,他曾对切纸刀的概念以及先于存在的制作技巧加以注意过。这种制作的技巧是那概念的一部分,实际上,也就是定则。因此,切纸刀就成了在某种一定方法之下所制成的东西。而在另一方面它又可以有某种特定的用途,因为我们不能想像一个人会制造一把切纸刀而不知道它的用途的。所以,对于这把切纸刀,我们可以说它的本质——也就是使它可能被制作出来以及具有意义的这种定则与性质之总和——先于它的存在。这类的切纸刀或书本就这样注定了地呈现于我们的眼前。在这里,我们是以一种技术的观点来观察这个世界,所以,我们可以说制作先于存在(production preceddes existence)。

  当我们把上帝视为造物者时,大部分的时候,我们都把他当作超级的工匠。无论我们研究哪一种学说,不管是笛卡儿的,或者莱布尼兹的,我们多少总认为理念先于创作,或者至少是伴随而来,所以上帝造物的时候,他是确切地知道他正在创造什么。因此,上帝心中人的概念亦如工匠心中切纸刀的概念。上帝根据一种程序和概念造人,恰好工匠依照一个方式和定则造切纸刀。所以,每一个个别的人都是上帝睿智中某一个概念的实现。在十八世纪的无神论哲学中,曾抛弃过上帝这个观念,但是并没有抛弃本质先于存在的想法。

  这种想法仍然到处可见,在狄德罗,伏尔泰甚至康德的学说中,都可以找到这种思想的存在。人具有人性,这种“人性”乃是人的概念,在每一个人身上都可以发现得到,这也就是每一个人都是这种普遍概念的一个个别的例子。在康德的思想中这种普遍性是如此的广泛,以致森林中的野人,即还处于原始状态中的人,以及布尔乔亚阶级的人都包括到这同样的定义中去,而且具有相同的基本性质。在这里又和上面一样,人的本质先于我们在经验中所遭逢到的历史存在。

  无神论的存在主义,我就是一个代表,极为一致地宣称,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至少有一种东西它的存在是先于它的本质的,它是在可能被任何概念所界定以前就已存在了的,这样的东西,就是人,也就是如海德格所说的人的实在性。我们所说的存在先于本质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的意思是:人首先存在着,首先碰到各种际遇,首先活动于这世界——然后,开始限定了自己。若依存在主义者看来,一个人如果无法予以限定,那是因为人在开始的时候还没有成为什么。只是到了后来,他才成了某种东西,他才把自己创造成他所要成为的东西。因此,就无所谓人的天性,因为没有上帝来给予它一个概念。人赤裸裸地存在着,他之赤裸裸并不是他自己所想象的,而是他是他自己所意欲的——他跃进存在之后,他才意欲自己成为什么东西。人除了自我塑造之外,什么也不是。这是存在主义的第一个原则。也就是人们称它为主体性(subjectivity)并用这个字来谴责我们的。但是我们这样说的意思,还不是指人比一块石头或者一张桌子更为尊严?因为我们的意思是说,人是首先就自己存在了的——人在一切之前某种自行向未来推进并自觉正在这样推进的东西。人确实是一种具有主体生命的设计者,而不是青苔,兰花,或是花椰菜。在这个自我设计之先,无物存在。即使在睿智的上天也没有。人只有在他计划成为什么时才能获得存在,只是希望,还不够。因为“希望”或者“意愿”一词,通常是指一种在我们已塑造出我们自己之后所作的一种自觉决定。我们可以希望加入一个政党,写一本书,或是结婚——但是在这些情形下,通常所谓“我的意愿”可能是一种先验的表现以及更自发的决定。然而,假如存在先于本质是真实的话,人就要对他自己负责。因此,存在主义的第一个作用是它使每一个人主宰他自己,把他存在的责任全然放在他自己的肩膀上。由是,当我们说人对他的本质负责时,我们并不只是说他对他个人负责而已,而是对所有的人负责。“主体论”具有两种意义,而我们的反对者只是接触到其中的一个而已。主体论一方面是指个人主体的自由,另方面则指人是无法超越人类的主体性。后者才是存在主义比较深层的意义。
  当我们说一个人选择他自己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指每一个人必须选择他自己。但是由此我们也意指选择他自己的时候,他也为所有的人作选择。因为实际上,在我们选择一个我们所想要做的人的时候,我们所作的种种努力,无非是在创造一个为我们认为当然的人的形象。我们在两者之中作选择时,同时也就是在肯定我们所选择的对象的价值,因为我们不能永远选择没有价值的。我们所选择的常常是较为有价值的,同时没有对我们更有价值的,除非对大家都更有价值。进言之,如果存在先于本质,而当我们存在的时候,我们也在创造我们的形象,则这个形象是适用于所有人类和我们所处的整个时代的。我们的责任因此较我们想象的更为重大,因为它关涉到人类全体。比如,假使我是一个工人,我可选择一个基督徒的工会,而不加入一个共党的工会。假如由于这个会员的资格,我要表示,为人处世最好是忍让为先,人的国度并不在这世界上,那么我并不是独自一个人归依于这个观点。

  忍让是我对每个人的意愿,结果,我的行动也就成为全人类的一种行为。或者,举一个较为私人性的例子,我决定结婚生子,纵然这个决定只是从我的情境,情爱,欲望中发展而出的,但在实行一夫一妻制上面,我就涉及到全人类,而不只我自己。所以,我对自己固然有责任,对别人也有责任。同时,我也塑造了某种我所希望的人的形象,我塑造我自己,我也塑造了别人。

  这可使我们了解下面这些名词的意义——或许有一点夸大——例如焦虑(anguish),舍弃(abandonment)和绝望(despair)。你立刻可以看出,这是非常明了的。

  首先,我们所谓的焦虑是什么意思呢?存在主义者坦白地说人是处于焦虑之中,他的解释是这样的:当一个人有所行动时,他充分地自觉他不只是选择他所意愿的,同时也是一个为全人类裁决的立法者——在这时刻,一个人就不能从一种整体与沉重的责任感中逃避开来。有许多人确实是没有这种焦虑。但是我们可以断言他们仅仅是在掩饰他们的苦闷或由其中逃避开来。必然地,有许多人会以为他们所做的事情,除了他们自己之外,和别人无关。如果你问他们,“假使每个人都这么做又曾如何呢?”他们会耸耸肩膀回答说:“不会每个人都这么做。”但是事实上,每一个人都应该问他自己假如每一个都象他一样的做时,会如何呢?一个人除了自欺之外,不可能由这种烦恼的思想中逃避开去。一种自我宽恕的人,常说“不会每一个人都这么做”。但他良心上一定会感到不安的。因为说谎的行为蕴含着它所否定的普遍性的价值。正由于他的掩饰,焦虑忧思却反而显露了出来,这种焦虑,就是齐克果所谓的“亚伯拉罕的焦虑”。你知道这个故事的:一个天使命令亚伯拉罕牺牲他的儿子:假使真的有一位天使出现而且说:“你,亚伯拉罕,必须牺牲你的儿子。”那末服从就是义务,但是任何人,在这种情形下都会表示怀疑,首先要问它是否确实是天使,其次,我是否真正是亚伯拉罕。证据在哪里?某一个疯妇说有人打电话给她,并且还给他下命令。医生问她,“但是,对你说话的人是谁呢?”她回答说:“他说他是上帝。”

  事实上,能用什么对她证明他是上帝呢?假若一位天使对我显现,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他是天使呢?或者,假如我听到声,谁能够证明这声音是来自天堂而不是来自地狱,或者是自己的潜意识,或者是某种病状?谁能够证明他们确是对我而说的呢?

  那么,谁能证明我是借我的决择把我对于人的概念来加诸全人类的适当人选呢?我无论如何都找不出任何证明的;也没有迹象会使我相信它。如果有一种声音在叫唤我,我仍得自己去决定这声音是否来自天使。如果我认为这样的一种行为是好的,那也只是我自己的选择,说它是好的而不是坏的。

  没有什么证据,表示出我是亚伯拉罕,但每时每刻,我仍然被迫去扮演这些作为范例的行为。每一件发生于每一个人的事,就好象整个人类用眼睛注视着他的行为,并且为他的行为所引导。因此每一个人应当问他自己:“我真是这样的一个人吗?我的行动足以引导全人类吗?”如他不这样问他自己,那他就在掩饰他的焦虑。很明显地,我们在这里所提到的焦虑不是那导致无为主义或懈怠的。这是一种为每个负有责任的人所熟知的单纯的焦虑。例如,当一个军事长官负起攻击的责任,而派一批相当数目的人去冒死时,那是他选择这样做的,并且是他一个人决定这样做的。无疑的,他是在上级的命令下这样做的,但是这命令极为泛泛,必须他来加以解释。而就在这解释上,决定了十人,十四人,或二十个人的生命。因此当他在作决定时,他不得不感到焦虑。这种焦虑是所有做领导的人都知道的。那并不阻碍他们的行动,反之,那正是构成他们行动的主要条件。因为这行动表示他们面对着许多种可能,而当他们选择其一时,他们就由此而知道它是有价值的。存在主义者描写的就是这种焦虑,同时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存在主义所说的焦虑,乃是用一种对于为它所涉及者的直接责任去解释的。它不是一块将我们和行动分隔的布幕,它是行动本身的一个条件。

  当我们讲到舍弃(abandonment)的时候——海德格所喜欢用的一个名词——我们只是说上帝不存在,我们必须去对它的一切后果。存在主义是极端反对以最低的代价去废弃上帝的俗世道德论的。约在一八八○年时,一些法国的哲学教授们企图建立一种俗世道德论,他们这样地说:“上帝是一个无用而浪费的假设,所以,我们废弃他。”然而,假如我们要有道德、一个社会以及法治的世界,那么最基本的是要严肃地承认某些价值。它们必须要有一种属于它们的先验的存在。例如,诚实,不说谎,不打妻子,抚育子女等被视为先验的责任,所以我们要在这个题目上略为研讨,以证明纵然上帝不存在,一切道德价值仍然同样地存在着,仍然是附属于一个睿智的天国上。换言之——这就是我们在法国所称的急进主义的旨趣——假如上帝不存在,一切都不会改变;我们将重新发现同样的诚实,进步和仁爱,同时,我们将认为上帝是一种过时的假设,它本身会默然而逝的。相反地,存在主义者发现假如上帝不存在,则情形将是很难堪的,因为一切从睿智的天国发现价值的可能性将随之消逝。既然没有无限完美的意识加以思考,那么先验的事物将不再有什么用处。没有地方写着:“善良”存在,我们必须诚实,或者不得说谎,因为我们身处于只有人生存着的土地上。陀斯妥也夫斯基曾写道:“如果上帝不曾存在,任何事情都可被允许的。”而这正是存在主义的出发点。
  假如存假如上帝不存在,任何事情确实都可被允许的,结果人就孤立无依了。因为他无法在他自身之内和自身之外发现可以依赖的东西。他随着发现,他是无理由可解释的。因为存在确是先于本质,我们就永远不能根据天赋和特殊的人性去解释自己的行为;换言之,没有什么决定论的存在——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

  另一方面,假如上帝不存在,也就没有任何价值或命令给予我们以规范我们的行为。因此,在我们的前后都没有一个光辉的价值领域,都没有任何理由或借口。我们孑然孤立,没有任何理由可寻。这就是我所谓的人是被注定为自由的意义。说是被注定,乃由于人并不会创造自己,然而又是自由的,自从人被抛进这个世界,他就要对他所做的任何事情负责。存在主义者不相信热情的力量。他不同意一往向前的热情是决定性的引导人们于行动的一道急流,因而就可以把它作为人的一种托词。他认为一个人对于自己的热情也应该负责。存在主义者不认为一个人可以借发现什么预兆,去帮助他决定未来行动的方向。因为他认为一个人在选择的时候,就自行解释了这预兆。所以他认为每一个人,无须任何的支持或援助,人,是时时刻刻都注定要去创造自己的。庞其(ponge)在一篇非常精僻的论文中说过:“人就是人的未来。”(Man is the future of man)这话对极了。只是如果有人以为这就是说未来乃取决于上天,上帝会知道它是什么,那就错了。因为假使这样,那就没有未来可言了。然而,假使它的意义是:无论人现在怎么样,永远有一个未来等待着他去塑造,一个等待着他而未经开辟的未来——那么,那就对了。但是现在,人们是被舍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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