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继续纠缠怎么办

离婚协议上男方答应将一切财产(包括房子)给女方和孩子,房子并没有过户,但是协议签署后,男方几次三番想反悔,想要回房子,发淫秽短信侮辱骚扰女方,并说法律就是废纸,现在赖在已归女方的房子里,女方希望男方搬出去住,但房产证的名字是男方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不可以拿着协议去房产中心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如果可以,过户后男方是不是就没有权利再赖在女方家中?

婚姻生活并不总是幸福美满的,这些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比如缺乏爱的婚姻或不能同步成长的婚姻、或是夫妻一方出轨等。这个时候,基本就是离婚的结果。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如果对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先找到对方详谈一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2.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3.如果是恐吓,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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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通过法院判决,就可过户,过户后如男方继续赖在家中可向公安报案,他没有权利,因已离婚双方都是自由人,如他发淫秽短信或采取其他威胁等方式,要注意收集该证据,并向公安报案,民事方面可自诉到法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5
你可以打 110 报警,或者到法院起诉追问

女方可不可以拿着协议去房产中心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追答

你可以请律师 协助你办理 试试

第3个回答  2011-06-25
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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