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高校在湖南有综合评价的招生政策?(急)

如题所述

1、今年我省新课改高考命题的基本原则、思路、依据是什么?
  答:(1)今年我省新课改高考命题的基本原则是:体现理念,突出特色,平稳过渡。
  (2)总的思路是:准确把握新课改精神,吸收新课改理念,积极反映新课改的最新成果,着力于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人才的选拔,在进一步处理好“知识与能力”考查的同时,兼顾 “过程与方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实现考试由知识立意向能力素质立意的转变。
  (3)命题依据是:教育部考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 2010年版)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南卷考试说明》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理科综合科考试命题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选考部分考试内容的说明”。

  2、今年我省高考考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答:今年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实行文理科分卷考试,外语听力成绩(满分30分)计入外语总分;“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文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含听力)、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含听力)、理科综合。
职高对口招生及其它单独招生考试的考试科目见相关文件。

  3、哪些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的时间和地点是如何安排的?
  答:凡报考高校有口试要求的外语专业及涉外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的外语口语测试。其中,英语口试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口试(PETS口试)替代,不再另行组织口试。凡高中阶段或高中毕业后通过PETS-2级以上(含二级)口试的,视为英语口试合格。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语种的口试由省里统一组织,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生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于规定的时间(7月初,具体时间见通知)到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报到,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口试,考试所需费用自理。

  4、哪些考生须加试徒手画?加试的时间和地点是如何安排的?
  答:凡报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含城镇建设管理)、风景园林(含园林绿化)、室内装饰设计及机械工艺造型等有徒手画合格要求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徒手画加试。
考生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于规定的时间(7月初,具体时间见通知)到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考试所需画具自备,所需费用自理。

  5、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和职高对口考试时间怎样安排?
  答: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和职高对口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6月7日
6月8日

上午9:00-11:30
语文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专业综合

下午15:00-17:00
数学
外语

  以上外语科目包括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等5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6、考生参加高考与作答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参加高考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带手表和金属饰品参考。
  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收听考点校园有线广播统一广播的《考前的话》,在考试中应信守《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有关承诺。
  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的安全检查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考生进入考室,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垫板、小刀、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室。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室。考生在考室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可举手申请更换,确认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开考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作答。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外语科考前15分钟,考生不得进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
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纸)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起立,按试题卷在上、答题卡居中和草稿纸在下的要求整理好,依次从前门走出考室,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开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完毕后考场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2)考生作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作答都必须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答在试题卷和草稿纸上无效。
考生在开考前领取到答题卡后,要认清答题卡正反面,如出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缺印等现象要立即向监考员报告。
  答题卡上的条形码由监考员负责粘贴在答题卡指定的贴条形码区,粘贴前,考生要认真核对是否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相同。
  考生答题前,在规定的地方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不要误填缺考标记,缺考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员填涂,考生禁填。
  选择题作答时,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应使用绘图橡皮轻擦干净,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非选择题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作答。答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不要写得太细长;字距适当,行距不宜过密。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题号规定区域之内,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贴扯欲修改的内容。
  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
  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
  凡考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无法评阅答题卡者,后果自负。

  7、对于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时,如出现违规行为,按下列办法处理:
  (1)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省教育厅授权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告知省教育考试院。
  (2)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4)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6)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8、今年我省高考志愿结构如何设置?
  答: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分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及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定向、预科班、民族班等栏目。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志愿栏设3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分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四个选项),非军事院校志愿栏设2个直接志愿(分一、二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另设一个定向志愿;本科一批至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志愿栏均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专科提前批志愿栏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预科班(含民族预科班和华侨预科班)志愿栏按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分别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栏只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定向就业、民族班志愿栏各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另外,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栏均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其中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公办院校服从”、“民办院校服从”、“公办、民办院校均服从”和“公办、民办院校均不服从”四个选项。

  9、参加本、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有哪些?填报时注意哪些事项?
  答:(1)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六类: 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 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 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 航空、航海专业; 外省院校(不包含民办本科院校和除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独立学院)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 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主要包括: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表演方向])。
  (2)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三类: 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 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 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
  (3)考生填报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在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时,只能选报六类中的一类高校与专业,不能跨类混报。军检结论为指挥类合格的考生可以在指挥类和非指挥类两类专业中选择一类填报,其中“学校服从”志愿可以在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四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报;军检结论为非指挥类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非指挥类专业,其中“学校服从”志愿只能在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报。
  考生在填报本科提前批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该类中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
  本、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专业)大多对身体条件、思想政治品德或艺术专业成绩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所以,考生填报志愿前,不应只考虑文化成绩要求,还要考虑除文化成绩以外的其他自身条件是否符合招生学校的基本要求。

  10、填报高考志愿后必须由考生本人校对签字吗?
  答:高考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考生本人校对签字。填报高考志愿是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作为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每一位考生都应重视和珍惜。考生对志愿表校对签字,实际上是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是对自己的前途负责,志愿表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对自己校对签字的志愿信息负全责,因以下原因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按规定参加志愿填报;选报志愿不当;自动放弃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不校对签字;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本人拒签、错填、漏填;因保管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不严而造成志愿被他人篡改或被代填等。
  从近几年情况看,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容易造成志愿信息的错误,一旦产生不良后果,考生后悔莫及。考生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慎重填报志愿,高度重视签字确认工作。

  11、我省招生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两不改”规定是指什么?
  答:“两不改”规定是指:考生的志愿一经校对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

  12、今年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怎样安排?
  答:今年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为:本科提前批志愿6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一批7月15日,本科二批7月22日,本科三批(A)7月30日、本科三批(B)8月7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9日、第二次8月23日。

  13、高考体检的依据有哪些?如何查询?
  答: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高等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高考体检的依据是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招生)的考生体检执行解放军三总部颁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文件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招生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理、合法,要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考生可通过我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教育测量与评价》志愿指导专辑查看有关文件具体内容,或到各市、州、县(市、区)招办及体检医院了解体检标准和体检的具体要求,还可通过高校招生章程或向有关高校咨询,了解高校招生中不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

  14、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答:高校招生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因考生本人填涂或校对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纸介质档案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考生纸介质档案主要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和优惠证明材料等。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现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地点领取经密封盖章的纸介质档案,报到时由考生自己带交就读学校。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考部门确定。

  15、高校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怎样查询?
  答:(1)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2)高校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3)考生可以登录高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阳光高考公益平台”(http://www.hneeb.cn)查看具体内容。

  16、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我省录取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六个环节:
  (1)确定调档比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要求,向我省提出调档比例申请,经我省审核后执行。
  (2)设置调档模板。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将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调档比例、排序成绩项等投档条件输机,形成本批次投档模块。
  (3)计算机投档。投档严格按照事先审批的投档模块由计算机自动投档。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和拟退档的考生名单,并按时上载拟录、退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试院确认。
  (4)办理录退确认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确认学校拟录、退考生名单,在出现没有注明退档原因或退档原因不真实或未按录取规则录取的情况时,向招生学校提出录检意见并传给学校,招生学校在收到信息后必须及时作出符合政策和规定的处理意见。
  (5)完成录取。招生院校按规定完成本批次各科类和计划性质的招生计划。
  (6)邮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资料。招生学校完成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以及民办本科院校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本科院校还须附加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未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17、什么是投档规则?我省今年的投档规则是怎样的?
  答:(1)投档规则是指省级招生部门在普通高校招生投档时所遵循的操作原则,投档规则需根据当年招生政策制定。
  (2)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投档规则按志愿结构不同分为两种:
  一是非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一志愿考生录退结束后,再投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这种规则适用于本科提前批的非军事院校志愿、定向志愿、民族班志愿、民族预科班志愿和专科提前批志愿。
  二是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即首先将同一科类在某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排序顺序出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自动根据程序执行了三个步骤的操作指令。第一步,将填报不同“科类”的考生分列在不同的“队列”中,计算机依据考生填报某批次第一学校的第一专业所在的“专业类”作为列队的识别标志,同一“队列”的考生,必须有同类可比的“成绩项”,例如本科一批志愿投档时,计算机会按考生填报的本科一批志愿中的第一学校(自上而下顺序)的第一专业所在的“科类”,将考生分成“文史”、“体育(文)”、“理工”、“体育(理)”等四个“队列”;第二步,按成绩高低排队,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考生在自己的“队列”中只有唯一的排序序号;第三步,先按考生排序序号从小到大顺序确定考生投档顺序,再依次按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的物理顺序(志愿表中自上而下顺序)确定学校志愿投档顺序。

  18、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线是如何确定的?录取程序是什么?
  答:(1)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省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其中,本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专业)可自主划定本校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
  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专业。
  (2)本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录取,并于7月7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其他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排序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排序后,按高校确认的排序顺序、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投档(未做分省计划的,按高校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投档),再由招生院校在所投的考生中,按该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10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录取,并于8月1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19、关于我省“单科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这一政策规定是指对高考文化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即上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按志愿提前投档一次;上其他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提高一个批次按志愿提前投档一次。对这一规定,考生必须弄清楚如下几点:一是必须清楚投档时是按专设志愿。为规避风险,给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我们调整了《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指导方案》中按“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投档”的要求,改为单独填报志愿,由考生选择是否填报或填报哪所学校,然后根据该志愿提前向学校投档一次;二是必须清楚这只是增加一次投档的机会,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这一政策的本意在于让单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能够被录取,逐步形成“偏才”脱颖而出的多元化录取机制。但是,招生院校特别是外省高校对这一政策是否认可还会有一个过程,且还要尊重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因此,考生必须知晓志愿填报的风险,明白增加的这一次投档机会并不一定会录取,要享受这一政策,应事先了解高校对这一政策的认可度。三是必须清楚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计划来源,即“外省高校使用机动计划,省内高校可以使用机动计划或预分计划”。即使外省高校认可湖南的这一政策,如果没有机动计划也不能录取;四是必须清楚科目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26
有六个临床医学五年制,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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