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和谐发展观?

写论文用的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组织和个人自主行动的空间不断扩大,主观能动性得到高度发挥,社会活力和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但由于体制局限和个人禀赋不同,人们从社会上获取的利益事实上是不同的,这种差异也会与时俱增,逐渐使社会成员之间在地位和财富分配等方面趋向两极,导致社会不和谐。可以说,我们依靠市场机制搞活了经济与社会,同时带来了一些负面后果。现在,我国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同时也是“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会伦理需要调整重建”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以及占有资源不同的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还会拉大,而随着收入提高及差距拉大,各种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而新的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定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新旧体制、机制的衔接又不及时、不到位,就有可能产生社会无序、行为失范等问题。鉴于此,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我理解,这是党中央克服单纯市场机制局限性的一种新观点,是一种经济活力与社会和谐兼得的新思路,是“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统一的发展观,可以说,这是党中央继科学发展观之后提出的又一个崭新的发展观——和谐发展观。这一发展观旨在改善参差不齐、自相矛盾的发展现状,其主旨是不求最佳,但求和谐,营造一个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社会各阶层互惠互利,各自的利益都能得以基本满足,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能够不断得到协调的社会。它给我们把握现代化建设中的矛盾及科学地处理问题提供了一种新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一、和谐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1、关注人际关系,统筹阶层和谐。
和谐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开,它拓展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我们党提出并正在着手解决的城市与农村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存在的不协调问题,既触及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也触及了社会建设层面存在的不和谐之处。“五个统筹”渗透和推进到社会结构层面,是生产力的发展对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等上层建筑提出的新要求,构建和谐社会问题由此而生,这就产生了和谐发展观。这个发展观从“五个统筹”中抽象出人际关系,强调阶层之间的和谐。�
建设和谐社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然遭遇的课题和任务。单纯的市场经济是以“能者多得”作为自己的基本运作原则的,“富者更富、贫者更贫”的马太效应是它的必然结果。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当社会生产力还不是很高、财富总量还不是很多的时候,这种贫富差距还不会很突出。而当经济增长到一定水平、社会的财富总量大大增加的时候,这种差距就可能变得十分悬殊。这个时候,上述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有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就会逐渐产生和凸显出来,不仅影响许多社会成员个人的生存状况、引发比较激烈的冲突、破坏社会秩序,而且也会阻碍经济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是要弥补单纯市场经济机制所包含的这样一种缺陷,从社会结构、社会管理体制方面来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和谐发展观把侧重点放在人际关系的统筹上,是在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的基础上,为适应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而提出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大特征,既涉及生产力的发展,也涉及生产关系的调整;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是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自然关系的总概括,其内容都离不开人际关系。我国正处在历史性的经济社会转型中,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一系列新的变化:(1)经济多样化,各种新的产权主体和利益主体不断发展,产权关系和利益关系越来越清晰;(2)社会阶层多样化,除了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段和广大农民,在20多年的社会变革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3)思想意识多样化,诸种文化信仰和价值取向“百花齐放”。伴随着这种多样化趋势的深化,必然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在这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变迁面前,如何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多元力量之间的关系,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就成为社会治理的新课题。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探索新的社会运转和社会服务服务机制,将会形成一套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这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心任务应该是降低社会的两极分化程度,将这种分化限制在一定程度之内,以缓和社会内部各个阶级、阶层或群体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内的社会分化是市场经济机制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但超过一定限度的两极分化却是有害无益。虽然导致社会不和谐局面的因素有很多,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导致社会陷入严重不和谐状态的主要原因则是社会成员之间超出一定限度的两极分化。因此,缓和社会的两极分化,虽然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经济、社会问题,但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有的那样一些经济、社会危机。
2、干群和谐是阶层和谐的关键。
这十几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但并不是各方面完全协调发展的时期。一度,我们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济建设上,而忽略了各种社会问题,有的人在GDP崇拜下,只讲效率而忽视了公平,使社会问题有积压、增多的趋势,甚至以牺牲一个阶层(群体)的利益去满足另一个阶层(群体)的利益,形成了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使社会运行不顺畅,社会各阶层不和谐。而阶层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干群不和谐。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群不和谐的决定方面不在群众,而在干部。我分析,当前干群不和谐有这样六种情况:一是在不正确的政绩观的影响下,打着为人民谋利益的旗号,干着劳民伤财的事;二是工作方向是对头的,但是争于求成,没有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三是为了个人仕途,只对直接上级负责而不管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来换取上级领导的器重;四是为了个人的既得利益,用自己的“政治优势”极力维护少数群体的利益,以便从中得到些“好处”,而不惜放弃群众利益,事实上,很多干部的隐形收入就是从这个途径获得的;五是干部群体事实上也成了一个利益集团,因而更关心自己,而把群众的痛痒置之度外;六是遇事不走群众路线,不同群众商量,不让群众参与,不去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上六种情况说明,构建和谐社会,既有发展观问题和执政能力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干部的立场问题。遇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反对的事情时,不能总是叫委屈,说群众素质低,不识大局,更不能称群众是“刁民”,把群众推向党和政府的对立面。而应该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实施“换位”思考,切实为群众着想,不断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才能实实在在地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3、当前求“和”,长远求“谐”。
和谐发展观的时间定位是解决发展中“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问题。当前求“和”、长远求“谐”是和谐发展观的主张。社会生活是复杂的,各种具体的利益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运用根本利益作为调节标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决定各种利益实现的先后顺序。一般说来,人们往往选择那些与根本利益耦合程度较高的具体利益作为首先实现的目标,这也就是我们讲的“当前求‘和’”。�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党作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让群众直接认识和感受、摸得着看得见的,首先是对人民群众当前的切身利益的关心和解决。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全党,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不能看轻。“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在当前改革和结构调整中部分群众生产和生活出现一些暂时的困难,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要通过改革和发展,极大地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真正创造出使绝大多数人物质和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和共同富裕的条件。这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也会产生许多矛盾,强调“长远求‘谐’”,就是要使这个过程健康发展。在处理“当前”与“长远”关系时,要注意防止两种偏向。一种是,片面强调长远利益而不注意关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人民的疾苦不闻不问,对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的腐败现象和其他丑恶现象视而不见,甚至包庇纵容,以为只要经济发展了,效率高了,其他也就无关紧要,将来自会解决;另外一种,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当前改革的转轨时期,一些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思想观念,消极被动地维护既成的利益格局,改革不敢迈步,不能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和就业方式,带领群众创造新生活。防止两种倾向关键是要从大多数人利益出发考虑问题。
4、微观求“和”,宏观求“谐”。
社会是宏观的,它是由许许多多的“会”与“社”等微观组织组成的,是宏观与微观的统一。构建和谐社会,对宏观与微观的要求是不同的,这里面就有一个空间定位问题。就微观来说,一个家族、一个学校、一个工厂、一个机关、一个局部乃至一个地方,要致力于求和,把矛盾解决在辖区之内,把活力奉献给社会;就宏观来说,要注意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城乡之间的和谐、不同阶层之间的和谐,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矛盾,减少磨擦,使社会处于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当中。�
“和”是相互关系中比较满意的状态,而“谐”是指妥协共处的状态。和谐发展观之所以强调微观求“和”、宏观求“谐”,是为了便于我们找到构建和谐社会方位。自从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以来,关于指导思想、科学内涵和主要任务都有了框架,问题在于这些理论框架有些抽象,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干部和群众的行为上还不够具体,似乎人人有责,但又很难去负责。原因在于构建和谐社会宏微模糊。基于此,笔者提出了微观求“和”、宏观求“谐”这一观点。就微观而言,一个单位、一个领导和一个群众,要致力于求和,求团结,把本单位的工作做好。这是非常现实和可能的。因为一个局部,情况比较清楚,矛盾比较单纯,资源配置比较灵活,积极因素容易调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有“不和”的因素就把工作做到那里,每个人都能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方位。而宏观社会,涵盖面广、跨度大,要素多而复杂,需要整合东西多,局部、部分、系统、整体之间不仅有层次之分,而且要素之间的距离也相对较远,这些远距离的要素之间矛盾,容易激化,处理不好会产生阶层对立、党群对立。这些矛盾要靠方针政策去调整,要靠法律制度去调整。协同起来费时耗资,社会成本较大,简单地用上述求“和”的办法很难奏效。因此,对于构建宏观和谐,关键是求“谐”,先求满意,再求最优,和谐皆本。
5、把握有序流动,减少社会内耗。
胡锦涛同志在谈到构建和谐社会时,把“安定有序”作为一个内涵来阐释。我们理解,这里面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实现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努力使每个成员各获其岗、各司其职、各守其则、各享其成。各获其岗,就是人有其岗,而且要使他们的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如果人们失去了劳动岗位,或者人的能力与岗位得不到合理配置,既浪费了人力资源,又会使岗位的职责履行得不好,这不利于社会和谐。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就业乃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各获其岗有益于人们安居乐业和政通人和。各司其职,就是社会成员要具有职业精神,能够认同并恰当地承担自己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人是在劳动中发生社会关系的。人在劳动中各司其职、具有职业意识和职业规范,事关社会和谐。各守其则,就是每个社会成员要具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循社会规则、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规则和秩序产生和谐。一个社会有了科学的、合理的、统一的社会规则,社会成员都能自觉遵循,就能保证社会有序。各享其成,就是社会成员既能合理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使其付出的劳动能得到相应的新生和回报,又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恩格斯曾经指出,要“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十几亿人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能够协调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并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也应当是劳动者能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社会。�
要实现上述状态,就要关注社会流动,特别是垂直流动,通过这种流动实现上述的安定有序状态。垂直流动指一个人或群体从一个社会地位移到另一个高低不同的社会地位上。如果移动后的社会位置高于移动前的社会位置,那么就是向上流动,反之就是向下流动。当社会流动以后的地位高于流动前,我们认为这个社会成员拥有了更多的资源,在社会不平等的结构中,他的位置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体现在收入、声望方面,也可能体现在教育、权力方面。因此,垂直流动是最为普遍而又最为人们所关心的社会流动。一般来说,向上流动是人们所向往和追求的,向下流动则是人们所不愿意并力图避免的。合理的垂直流动会对社会运行产生巨大影响。第一,合理的上下流动可以形成一种新陈代谢的社会机制,促进社会的运行,加速社会的发展。合理的上下流动将实现社会成员与社会位置的最佳结合,即经常使适者与其社会位置结合,不适者与其社会位置分离,从而不断给社会机体带来生机与活力。第二,经常的上下流动能增进和加强各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从而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当一个社会成员可以通过垂直流动来改变自己的不平等状况时,社会分层的各个层面间的分视、疏离将得到淡化,社会的资源可再分配,社会冲突将减少。�
当前,社会流动要着眼于使穷人不断变为富人。如果能够实现这一点,这一个社会不仅和谐,而且具有活力。当然,这种变化要公平合理,要建立在各阶层和谐的基础之上,而不能简单地“劫”富济贫,把富人降为中产者,让中产者不愿继续致富。
二、和谐发展观的核心理念
1、和谐价值取向。
在事物的发生、发展和转化的过程中,其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方面、每一个分子、每一个要素都存在着一个价值取向问题。或定位于极端,以独占全部的“好处”;或定位于和谐发展,以分享合理的“好处”。由于事物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独占“好处”必定会抹煞利益的共享性,而招致多方的对抗,所以,极端取向的单边发展往往会导致矛盾各方群起而攻之,这种定位往往以失败告终,继而会出现“协同”或“分享”的局面。可见,走极端的事物是短命的,和谐发展的事物才有生命力,才有存在的价值。大量的事物都应该定位于“和谐发展”。在这里,可以把和谐发展观理解为相互联系的诸方面的发展与成长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或几个对于各方面都较为有利的“和谐发展区间”或“和谐发展点”,各个方面都有可能在它附近达成共识,从而使问题得到较为完美的解决。和谐发展价值观告诉我们,在相互联系的事物中,各个方面都不宜过分扩张自己,而应该兼顾其他,共存共荣。�
我们必须对上述定位的和谐价值取向作点说明。其一,这种和谐价值取向不是着眼于双方或某几方面的,而是着眼于“全面”的。如果仅仅为了追求“你好我也好”,有可能会损害“全面”。比如,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增加GDP,而承接了发达国家排污严重的产业。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说政府和企业都得到了眼前的利益,但污染了环境,也就是损害了“全面”。又比如,制假和售假一旦结盟,就会损害消费者乃至整个经济秩序,也就是损害“全面”。其二,和谐价值取向是有条件的,不是任何事情都能实现和谐发展。我们知道,事物的统一性是矛盾统一体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因此,我们要依据统一性的条件来把握和谐发展。当矛盾诸方处于相互依存的情况下,和谐发展活动才能卓有成效。因为诸方在争取自身利益时,会同时去维护统一体的存在和发展;当矛盾诸方依据一定条件向对立面转化时,竞争将日趋剧烈,和谐发展就会变成独赢或多损,这时就不存在和谐发展的机会了。
2、“和谐度”。
和谐就是适度,和谐发展就是科学用度,关注和谐度。在以往学习中,我们普遍接受的是哲学上讲的“度”,也就是决定事物量质变的界限,而在和谐发展观中,我们要引入两个“度”的概念。�
从物理学的意义上讲,任何事物都存在着某种能量,其中有一种能量叫作势能。它告诉我们物质的势是随着空间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其能量大小与位置有关,故又称为位能。它是物质运动的状态,处于相对静止的势,蕴藏着能量,处于动态的势放出能量。这种能量,可以起破坏作用,也可以为领导者所用。在领导活动中,势往往表现为组织外部环境变化给领导者带来的机会和挑战,通常叫作形势、态势、趋势和大势等。势从静到动,从小到大,有着蓄势、造势和审时度势等过程。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对事物的结构和要素的调整和形成蓄势待发的条件问题,这个条件就是一种度,过度就会产生摩擦,社会就会带病运行,所以,这里面就有一个和谐问题。当前,随着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复杂化和社会阶层分化,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涌现,可能会引发不可控制的“势”。一方面,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往往交织在一起,相互渗透,形成十分庞杂的矛盾网络,牵一发而动全身。另一方面,特定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也往往交织着理性与非理性、政治与经济等多种因素。新形势下人民内部利益矛盾越来越多地与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相关,集中表现为各种利益冲突,有的甚至激化为群体性事件。如果调度不当,或者处理不及时、不得当,往往容易造成对立情绪,导致行为冲动与失控,使矛盾激化,甚至产生对抗性结果,成为社会不和谐的突出问题。所以,这些矛盾需要调度。�
从对策论的意义上讲,“度”就是一种策略选择与投机,含有“多角度”的意思。对策论是研究对抗局势的理论。人们在决定实际问题时,必须分析局势。往往存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矛盾方面,每一方都有一定策略可供选择。因此,一方采取策略的结果,取决于其他各方采取什么样的策略。如果每一方都强求最大所得,这种对策称为不结盟对策,后果是导致行为过度。如果每一方都指望问题得到解决,追求全局的利益,这种对策称为结盟对策,结盟对策中存在着明显的“度”,这对于全局都有好处。在某个局势中,某个个体的行动可能只对其自身有利,也有可能对其他个体有利,从而对另一些个体是不利的,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利害有时会相同的,而且总是有相同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结盟的情况。结盟中将形成每个人都可接受的局势,这个局势叫平衡局势。如果这个结构是最佳的,那么任何一个个体,若改变行为后,得到新局势,会使大家的可接受性降低,因此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他已经选定的有“度”做法。作为执政党,利益整合是执政党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一,是政党执政的根本性原则。因为执政党掌握的是国家公共权力,属社会各个阶层、群体和个人所共有,承担着维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责任。社会中存在着不同阶层、集团和群体,各自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与政治目标,既可能存在利益一致、目标相同的价值取向,也会存在诸多不同的利益差异,甚至矛盾冲突。我们要整合好阶层之间的关系,防止利益主体结盟过度,导致社会失去和谐。
3、差距两重性。
和谐发展观认为,差距有两重性,即既能促进发展又能妨碍发展。和谐发展承认发展中的各种要素的差距,差距就是发展的动力,但这个差距必须在和谐度以内,超过这个“度”,差距就太大,就会妨碍全面发展。和谐发展的本质在于不同事物之间的协和一体。中国哲学一向重视对差别的研究,并认为“不同”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早在西周末年(约公元前七世纪),史伯就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思想。他说:“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以他平他”,是以相异和相关为前提的,相异的事物相互协调并进,就能发展;“以同裨同”则是以相同的事物叠加,其结果只能是窒息生机。孔子也说“和而不同”,认为没有不同的因素、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意见,就不会产生新的状态、新的东西。和谐是多种因素的并存与互补,是一种有差异的统一,而不是简单的同一。换句话说,和谐的本质在于统一多种因素的差异与协调。所以,和谐发展观不仅承认差距,有时还要制造差距,以此来促动、带动各方发展。比如,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来促进共同富裕。�
当然,发展中的要素之间的差距有时会拉得太大,超过了和谐社会所允许的限度,也会因社会内耗过大而导致失去发展的合力。这时,缺乏资源优势和基本权利保障的社会群体必然会面临着机会不平等的局面,处在十分不利的境地,其基本利益往往会受到严重的侵害。而在另一方,由于缺乏必要的规则和约束,处在强势位置的某些群体和社会成员往往可以凭借着资源的优势和无序的“竞争”,造成少数人的资源得到极大的、超常规扩张的情形。�
目前,收入差距扩大的后果日益明显。其一,国内需求受到严重影响,富者有钱但消费增量小于收入增量,贫者无钱消费,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成为长期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瓶颈;其二,因非规范、非正常收入占相当比重,人们对由此而来的收入差距拉大愤懑不平,影响工作和生产效率,失业问题使相当一部分资源得不到利用,影响宏观资源配置效率;其三,已形成一部分社会不安定因素。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影响当前社会阶层关系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所以,差距过大,其负面作用是增加发展的阻力和成本。这就是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的动因。
4、和谐发展的三种思维方式。
总体思维是一种典型的和谐与共赢观点,是指站在问题之外来看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这里需要指出,总体思维不同于全局观点或系统观点。全局观点或系统观点,都是以全局或系统作为解决问题的终极标准的,局部或要素必须服从全局或系统。而总体思维则认为,无论全局或局部、系统或要素、对立面之间,都是“总体”中的一个“部分”,必须统筹考虑。可见,总体思维高于全局观点或系统观点,其考虑问题的容量要比它们大得多。相比之下,全局观点或系统观点的这种层次差就不那么明显了,考虑问题比较狭隘,也就容易以全局或系统来代替总体,而忽视“部分”的作用,失去和谐发展的基础。对于当前的社会“失衡”和“断裂”,就需要用这种思维去处理。所谓失衡,是指在一个社会中,一个利益集团或阶层拥有的各类社会资源的比例与其人口比例不相称、不协调。所谓断裂,是指在一个社会中,几大利益集团或阶层并存,但彼此之间缺乏有机联系,难以互换、交易、妥协和利益协调。就社会群体而言,失衡与断裂又集中在广大的贫困农民与城市贫困家庭身上,这部分群体处在社会的边缘与底层,在对政治、经济、文化各种资源的支配上都居于弱势地位,社会发展的成果较少被其分享。唯有总体视角,才能构成和谐共识。�
动态思维就是用联系、发展的眼光去看问题,认为“运动”是和谐发展问题的根本属性。和谐发展问题的多边矛盾性,再加上背景的模糊性,就孕育了问题发展的多种可能性。任何一个和谐发展问题都是包含着各种矛盾关系的综合统一体,它总是处在对立统一运动的状态之中。这种状态因诸事物的“势”的均衡而相对稳定,一旦其中的“对立”有所变化,就会产生新的“势”而统一起来。因此,和谐发展问题的随机性是很大的。它的“势”的变化,是形成随机性的依据;而外部背景力量的消长,又使和谐发展问题的走向身不由己。这两方面构成了和谐发展问题的区间变化和和谐发展点的移动:或在特定的条件下徘徊,或有所进化扩大,或有所缩小。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必须确立动态思维,跟踪它的变化轨迹,使和谐发展区间明晰化,便于实现和谐发展。�
权变思维是指事物诸要素之间存在着非线性的相互作用,而且这种作用随时空条件的变化有所侧重。这种侧重或表现为非均匀性,或表现为非对称性。权变思维就是要根据这些特性来把握和谐发展。在这里,所谓非均匀性,是指和谐发展问题由于时间、地点和条件的不同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不同的效应,舍此便会发生性质的变化。权变观点要求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和谐发展问题置于一定的环境中去考察,因地因时因势地加以处理,而不能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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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6-18
刘长明:对和谐发展观的再阐释

发展观念的演进和升华

刘长明在《对和谐发展观的再阐释》一文中指出,迄今为止,人类大抵经历了原始文明和农业文明的谋生性发展、工业文明的增长性发展以及工业文明后期的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演进和梯级升华。由谋生性发展、增长性发展到可持续发展再到和谐发展,是发展理念的根本性变革。和谐与发展是和谐发展的两大构成要件,两者互为因果、共生互动,离开和谐的发展和没有发展的和谐都是难以想象的。为了实现和谐发展,必须进行与和谐发展相匹配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有利于个体自我的身心和谐,以培养和谐发展的人;二是有利于人与人的关系和谐,以营造和谐发展的社会关系;三是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以达到人类索取自然资源的速度与大自然再造能力的平衡。

参考资料http://www.southcn.com/nflr/llzhuanti/hexie/hxll/200503110148.htm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组织和个人自主行动的空间不断扩大,主观能动性得到高度发挥,社会活力和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但由于体制局限和个人禀赋不同,人们从社会上获取的利益事实上是不同的,这种差异也会与时俱增,逐渐使社会成员之间在地位和财富分配等方面趋向两极,导致社会不和谐。可以说,我们依靠市场机制搞活了经济与社会,同时带来了一些负面后果。现在,我国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同时也是“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会伦理需要调整重建”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以及占有资源不同的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还会拉大,而随着收入提高及差距拉大,各种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而新的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定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新旧体制、机制的衔接又不及时、不到位,就有可能产生社会无序、行为失范等问题。鉴于此,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我理解,这是党中央克服单纯市场机制局限性的一种新观点,是一种经济活力与社会和谐兼得的新思路,是“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统一的发展观,可以说,这是党中央继科学发展观之后提出的又一个崭新的发展观——和谐发展观。这一发展观旨在改善参差不齐、自相矛盾的发展现状,其主旨是不求最佳,但求和谐,营造一个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社会各阶层互惠互利,各自的利益都能得以基本满足,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能够不断得到协调的社会。它给我们把握现代化建设中的矛盾及科学地处理问题提供了一种新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一、和谐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1、关注人际关系,统筹阶层和谐。
和谐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开,它拓展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我们党提出并正在着手解决的城市与农村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存在的不协调问题,既触及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也触及了社会建设层面存在的不和谐之处。“五个统筹”渗透和推进到社会结构层面,是生产力的发展对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等上层建筑提出的新要求,构建和谐社会问题由此而生,这就产生了和谐发展观。这个发展观从“五个统筹”中抽象出人际关系,强调阶层之间的和谐。�
建设和谐社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然遭遇的课题和任务。单纯的市场经济是以“能者多得”作为自己的基本运作原则的,“富者更富、贫者更贫”的马太效应是它的必然结果。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当社会生产力还不是很高、财富总量还不是很多的时候,这种贫富差距还不会很突出。而当经济增长到一定水平、社会的财富总量大大增加的时候,这种差距就可能变得十分悬殊。这个时候,上述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有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就会逐渐产生和凸显出来,不仅影响许多社会成员个人的生存状况、引发比较激烈的冲突、破坏社会秩序,而且也会阻碍经济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是要弥补单纯市场经济机制所包含的这样一种缺陷,从社会结构、社会管理体制方面来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和谐发展观把侧重点放在人际关系的统筹上,是在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的基础上,为适应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而提出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大特征,既涉及生产力的发展,也涉及生产关系的调整;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是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自然关系的总概括,其内容都离不开人际关系。我国正处在历史性的经济社会转型中,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一系列新的变化:(1)经济多样化,各种新的产权主体和利益主体不断发展,产权关系和利益关系越来越清晰;(2)社会阶层多样化,除了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段和广大农民,在20多年的社会变革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3)思想意识多样化,诸种文化信仰和价值取向“百花齐放”。伴随着这种多样化趋势的深化,必然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在这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变迁面前,如何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多元力量之间的关系,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就成为社会治理的新课题。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探索新的社会运转和社会服务服务机制,将会形成一套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这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心任务应该是降低社会的两极分化程度,将这种分化限制在一定程度之内,以缓和社会内部各个阶级、阶层或群体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内的社会分化是市场经济机制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但超过一定限度的两极分化却是有害无益。虽然导致社会不和谐局面的因素有很多,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导致社会陷入严重不和谐状态的主要原因则是社会成员之间超出一定限度的两极分化。因此,缓和社会的两极分化,虽然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经济、社会问题,但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有的那样一些经济、社会危机。
2、干群和谐是阶层和谐的关键。
这十几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但并不是各方面完全协调发展的时期。一度,我们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济建设上,而忽略了各种社会问题,有的人在GDP崇拜下,只讲效率而忽视了公平,使社会问题有积压、增多的趋势,甚至以牺牲一个阶层(群体)的利益去满足另一个阶层(群体)的利益,形成了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使社会运行不顺畅,社会各阶层不和谐。而阶层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干群不和谐。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群不和谐的决定方面不在群众,而在干部。我分析,当前干群不和谐有这样六种情况:一是在不正确的政绩观的影响下,打着为人民谋利益的旗号,干着劳民伤财的事;二是工作方向是对头的,但是争于求成,没有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三是为了个人仕途,只对直接上级负责而不管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来换取上级领导的器重;四是为了个人的既得利益,用自己的“政治优势”极力维护少数群体的利益,以便从中得到些“好处”,而不惜放弃群众利益,事实上,很多干部的隐形收入就是从这个途径获得的;五是干部群体事实上也成了一个利益集团,因而更关心自己,而把群众的痛痒置之度外;六是遇事不走群众路线,不同群众商量,不让群众参与,不去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上六种情况说明,构建和谐社会,既有发展观问题和执政能力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干部的立场问题。遇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反对的事情时,不能总是叫委屈,说群众素质低,不识大局,更不能称群众是“刁民”,把群众推向党和政府的对立面。而应该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实施“换位”思考,切实为群众着想,不断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才能实实在在地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3、当前求“和”,长远求“谐”。
和谐发展观的时间定位是解决发展中“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问题。当前求“和”、长远求“谐”是和谐发展观的主张。社会生活是复杂的,各种具体的利益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运用根本利益作为调节标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决定各种利益实现的先后顺序。一般说来,人们往往选择那些与根本利益耦合程度较高的具体利益作为首先实现的目标,这也就是我们讲的“当前求‘和’”。�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党作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让群众直接认识和感受、摸得着看得见的,首先是对人民群众当前的切身利益的关心和解决。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全党,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不能看轻。“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在当前改革和结构调整中部分群众生产和生活出现一些暂时的困难,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要通过改革和发展,极大地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真正创造出使绝大多数人物质和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和共同富裕的条件。这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也会产生许多矛盾,强调“长远求‘谐’”,就是要使这个过程健康发展。在处理“当前”与“长远”关系时,要注意防止两种偏向。一种是,片面强调长远利益而不注意关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人民的疾苦不闻不问,对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的腐败现象和其他丑恶现象视而不见,甚至包庇纵容,以为只要经济发展了,效率高了,其他也就无关紧要,将来自会解决;另外一种,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当前改革的转轨时期,一些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思想观念,消极被动地维护既成的利益格局,改革不敢迈步,不能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和就业方式,带领群众创造新生活。防止两种倾向关键是要从大多数人利益出发考虑问题。
4、微观求“和”,宏观求“谐”。
社会是宏观的,它是由许许多多的“会”与“社”等微观组织组成的,是宏观与微观的统一。构建和谐社会,对宏观与微观的要求是不同的,这里面就有一个空间定位问题。就微观来说,一个家族、一个学校、一个工厂、一个机关、一个局部乃至一个地方,要致力于求和,把矛盾解决在辖区之内,把活力奉献给社会;就宏观来说,要注意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城乡之间的和谐、不同阶层之间的和谐,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矛盾,减少磨擦,使社会处于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当中。�
“和”是相互关系中比较满意的状态,而“谐”是指妥协共处的状态。和谐发展观之所以强调微观求“和”、宏观求“谐”,是为了便于我们找到构建和谐社会方位。自从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以来,关于指导思想、科学内涵和主要任务都有了框架,问题在于这些理论框架有些抽象,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干部和群众的行为上还不够具体,似乎人人有责,但又很难去负责。原因在于构建和谐社会宏微模糊。基于此,笔者提出了微观求“和”、宏观求“谐”这一观点。就微观而言,一个单位、一个领导和一个群众,要致力于求和,求团结,把本单位的工作做好。这是非常现实和可能的。因为一个局部,情况比较清楚,矛盾比较单纯,资源配置比较灵活,积极因素容易调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有“不和”的因素就把工作做到那里,每个人都能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方位。而宏观社会,涵盖面广、跨度大,要素多而复杂,需要整合东西多,局部、部分、系统、整体之间不仅有层次之分,而且要素之间的距离也相对较远,这些远距离的要素之间矛盾,容易激化,处理不好会产生阶层对立、党群对立。这些矛盾要靠方针政策去调整,要靠法律制度去调整。协同起来费时耗资,社会成本较大,简单地用上述求“和”的办法很难奏效。因此,对于构建宏观和谐,关键是求“谐”,先求满意,再求最优,和谐皆本。
以下省略。引用自http://lib.tzswdx.com/wenku/gjhxsh/051221163430264530742710372114233.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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