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0岁 跟前夫离婚时孩子给前夫独立抚养,再婚以后又生育了一个孩子,现在孩子刚1岁1个月,如果跟现任丈夫离婚的话(丈夫现年31岁),孩子应该判给谁?我各方面条件都比现任丈夫好很多,我有住房,现在丈夫除了有工作跟这个孩子是他第一个小孩外,没有其他的明显优势。由于我在家带孩子所以暂时没有工作,孩子出生后一直由我照顾,但是他以我已经有一个小孩为由跟我争孩子抚养权,如果上法院解决的话,他有多少胜算?
一般由女方抚养 是不是还是有可能会判给男方?他没有住房 而且家庭条件也很差 我除了生育过一个孩子之外 其他的条件明显优于男方,(商业用房的租金算是固定收入吗?)而且我跟前夫的孩子 由前夫独立抚养 ,现在法院有没有可能将孩子判给父亲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