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父母借钱买房打了借条.不规定还款日期.现还了一部分钱.从父母的立场上讲,是要求在借条上追加文字还是另写新借(欠)条.如果写新的,如何写才能体现出最初的借款日期,旧的如何处理.
新的应该是欠条吧?比如写:x年月日,曾向x某借款?元,至今已归还x元,还欠y元.欠款人:y某
对,其实叫什么真的无所谓,语句也无所谓。只要其内容足以作为将来证明你欠款未还,能够要求你还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