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6-1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押了10%工资做保证金不行,如果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你可以离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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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6-17
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员工工资。且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月发放,扣押10%的工资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在15日内办理员工离职手续,超过15日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建议您,书面申请辞职,上面的日期可以作为证据的。
第3个回答 2011-06-19
可以利用这个理由要求和他签合同吗。不行的话,向劳动管理部门上报你的书面辞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