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正常手续走的 离职手续全部签字完毕 可是过了十天该发工资 公司把我喊回去让签保证书才发工资

已经离职了 按正常手续走的 离职手续全部签字完毕 可是过了十天该发工资 公司把我喊回去让签保证书才发工资
保证书内容是1、 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 2、如果违反以上条例则任由公司处置
请问这样的保证书有什么意义吗 为了拿回工资 我签字了 此时我早就办完离职手续了 而且当时说的按时发工资 今天拿到工资已经比厂子中正常拿到工资的人晚了三天 而且是在被迫签下这个保证书的前提下才拿到的工资

首先,这个保证书是个典型的竞业限制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竞业限制的最高年限为两年。而且在竞业限制的期限内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其次,如果您所说的按照正常手续离职,是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的话,那么,这个30天被叫做脱秘期限。而脱秘期限与竞业限制是不能并用的。因此,我个人认为您没有必要遵守所谓的保证书。追问

您好 那时候虽然我递交了转正申请 但是没有转正 因为没有签转正合同 而且我辞职的时候公司说的让我当天就走 当天就签完手续了 这个公司是私人企业 不给我签合同 也不买保险 而且您觉得这个竟业合同有效吗 不是必须写上违约金 还得写上每月的经济补偿金 而且必须支付补偿金才算有效吗

追答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且劳动者可主张转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给您缴纳的话,您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诉,要求单位给您补缴。
那个保证书我个人觉得是没有效的,要限制是必须有经济补偿这个对价的,而且也是法律规定给予补偿金的。

追问

您的意思和很多律师说的一样 可以这样认为是吧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竞业限制无效

追答

呵呵,违反法律的无效,强迫签订的或者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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