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名公安局的民警,但是性格暴躁,酒品差,我们2007年2月结的婚,婚后感情一直不合,2008年怀孕期间,婆家重男轻女知道我怀的是女儿后多次要我打胎,我没答应,还是把女儿生了下来,女儿做了满月酒当天就借酒把我打了几巴掌,当时婆婆和小姑拦阻了下来,后几年多次辱骂我叫我滚回我家,2011年4月14号喝醉酒要求同房,我当时身体不舒服正在吃药,进行拒绝后,他恼羞成怒借口我没帮女儿盖好被子,用拳头打我的头部,用手掐我的颈部,用脚踢我的肋骨部位,用厕所的扫把打我的手直到扫把打断,并打完说打的好爽,还用言语辱骂我,嚷嚷随时接我上法院的传票。第2天我去医院做了法医鉴定,报警时遭到劝阻,理由是我丈夫和他们是同事,劝我息事宁人,我继续要求民警做笔录,他们就打电话把我丈夫叫了过来,我丈夫苦苦的哀求我,说报警的时间可以有6个月的追诉期,叫我不要把他名声搞臭,看在他是孩子他爹的份上,我很迷惘,我已经做了法医鉴定,但是派出所和他由于是同事关系百般劝阻我报警备案,没有笔录的话我打官司打的赢吗?到底他说的6个月的追诉期是不是对的,诉讼离婚的话,孩子会优先判给我吗,我是独生子女家庭,我和父母都有工作,收入稳定,而且女儿出生后一直我带着晚上睡,上班时就由她奶奶带,星期6和星期天都是我带,他也想争夺孩子抚养权,请问我该怎么争取优先权?,知道的告诉我声,谢谢大家了!!!
女儿现在2岁半了,
当家庭暴力到了非常恶劣的程度,就已经是犯罪行为了,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向行为人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经侦 查,如果情况属实,行为人多会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的刑罚。要受害人自己主动提起诉讼,否则司法机关不会主动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