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到庭,经过法院的传唤,没有正当性的理由仍不到庭的,或者是在开庭的过程中没有得到法官的允许而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和对席判决有同等的效力,缺席判决也是依照法定的方式作出的,也要向不出庭的当事人宣告以及送达判决书,也要保障缺席一方的上诉权得到充分行使。刑事案件开庭被告不到庭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可以缺席判决: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
3、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和被告人死亡,一般可以缺席审判。
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况如下: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法院审判案件的流程如下:
1、起诉;
2、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开庭。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
4、判决。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综上所述,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当事人不到庭,很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放弃诉讼权利,如时效抗辩、质证权等等,并导致败诉。
起诉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