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要求盖密封章和公章,那密封章能用什么样的章子盖呢,

如题所述

用公章和法人章。

投标人只能在投标文件封底规定之处(密封线内)填写招标人及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按密封线将其密封。

不得在投标文件内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在投标文件上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制作,分开密封。商务标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签署人的印鉴及投标单位的公章。

封皮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采用统一的专用密封袋、封口密封条。技术标书装在统一的专用密封袋中,密封条帖在专用密封袋反面(封口面)的两头封口处。技术标专用密封袋上不要有任何标记。

扩展资料

关于投标文件的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第三十八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第四十条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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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公章和法人章。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一般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其他部分组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款)

    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文件。在投标文件中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这里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招标项目的计划、招标项目的技术规范方面的要求和条件,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投标文件需要在这些方面作出回答,或称响应,响应的方式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填报,不得遗漏或回避招标文件中的问题。交易的双方,只能就交易的内容也就是围绕招标项目来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还对投标文件的送达、签收、保存的程序作出规定,有明确的规则。对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也有具体规定,明确了投标人的权利义务,这些都是适应公平竞争需要而确立的共同规则。从对这些事项的有关规定来看,招标投标需要规范化,应当在规范中体现保护竞争的宗旨。

    投标文件一般包含了三部分,即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1]  。

    商务部分包括公司资质,公司情况介绍等一系列内容,同时也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等相关内容,包括公司的业绩和各种证件、报告等。
      技术部分包括工程的描述、设计和施工方案等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人员配置、图纸、表格等和技术相关的资料。
      价格部分包括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总价,主要材料价格表等。


第2个回答  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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