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一个新工作。新公司让我必须一个星期后来上班,这样子辞职比较急,我只有一个星期内交接的时间,但是原公司非要让我呆一个月,结果就闹僵了,不给我办手续。我就强行走人了,我档案户口都不在原来公司,这点我不怕,但是我担心我的社保问题。我新公司说可以不要离职证明,但是我担心我的社保问题,所以来网上问问大家啊。我原公司给我交的社保是不是就拿不出来了,我新公司给我交社保能交进去吗?
我和原公司谈了2次,我说我急着走,对公司的确对公司不好,我对公司也很抱歉,我愿意赔偿公司一个月的工资,可是公司给我说 我不要你一个月的工资,你要是能一个星期就走,对公司其它人的影响太大了,就不能很好的约束其它员工,所以我就必须让你待够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