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女方的户口怎么办

如题所述

夫妻离了婚女方户口的处理方式包括: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不变,也可以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离婚后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离婚之后的女方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落户怎么办?
在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如果一定要迁出户口的,若没有房子落户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入户:
1、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单独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
2、如果有单位集体户口,可以将户口转到单位集体户口;
3、可以落到居住地社区派出所集体户口;
4、可以落在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5、可以将户口转回原籍。
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选择申请分户或者迁回原籍,解决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女方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分户或迁回原籍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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