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可以不要求吗?有硬性规定吗?

如题所述

现在很多地方都取消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收,如果想收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和74号令第十四条,明确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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