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期限

如题所述

执行异议申请期限为三十日,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执行通知书生效,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执行异议指被执行人对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行为提出异议,认为执行申请不当的一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异议申请期限为三十日,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执行通知书生效,执行程序会继续进行。 如果被执行人在异议期限内提出了异议,执行程序将暂停,法院将组成审查小组对异议进行审查,如经审查属实的,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如裁定驳回异议,执行程序将继续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异议期间不能再次进行执行申请。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异议所涉及的问题复杂多样,可能会导致执行程序进一步被延长,因此建议当事人之间尽量协商解决争端,避免出现执行异议的情况。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被执行人可以在三十日内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执行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情形之一:1.被执行人已经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债务;2.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3.被执行人已经提供担保或者提供了其他足以保障债权的方式;4.执行通知书内容存在错误或者不当等情况。

执行异议是被执行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但需要注意的是,提出异议并不能保证被执行人能够免于承担应尽的债务责任。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尽量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执行,以便尽快解决争端并达成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保全法》第五十七条 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的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