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是1994年老房子拆迁后分的,但是自己还交了1万元的差价,当时是我二伯办理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写了四个人的名字,就是我父亲兄弟四人,现在我爸的其他兄弟都不要这个房子,我们想把这个房子卖了,在自己居住的城市给我父亲买个房子,因为我爸的其他两个兄弟一个在兰州、一个在成都,还有一个在房屋所在地,办理给我父亲的过户手续时是否是他们写赠与书,在成都和兰州各要去公证处办理一个公正合同,具体的内容怎样写,还需要其他的什么资料。谢谢。
赠与的情况我已经了解了,其他两种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能详细说明一下吗?
追答1.你们的本意是将这套房屋出售,因此没有必将房屋产权归你父亲后再出售。
2.买卖(先办委托):你叔伯将各自所占房产份额分别委托你父亲办理与买方签合同、过户等事宜。卖完房你叔伯不要钱。此种方式最佳。
3.协议(后卖):兄弟四人达成将共同共有的房产归属你父亲的协议。你父亲直接拿钱。此种方式也可。
4.办理赠与与协议、买卖相比公证费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