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哥患精神病已有近20年了,现30多岁!以前只是乱跑,后来开始攻击伤人,这种事情已发生多次了,从他患病到现在,我叔叔家也一直在想办法给他治病,可就是一直治不好,后来也就一直给他吃药,把他征定住,才不攻击人闹事,这样搞得我叔叔的家境情 况很不好,可最近也是一直在吃药,不知怎么又开始攻击人了,伤了好几个,今天还把我妈妈打的头破血流的。而现在在家里的都是老人小孩,他一个年轻力壮的打人,谁都控制不住他。打电话给当地派出所、110打电话求助却说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现在很急,不知怎么办才好。请问当地村委、政府、派出所有没有职责帮忙处理这件事情?谢谢!
根据《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亦对强制医疗程序作出了框架性规定。
而民事法律方面《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犯罪主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谢谢!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打当地派出所及110电话时,他都说这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说他们无权处理这件事情,但现在是公民安全受到他人攻击时,民警、政府是否应出面处理这件事情呢?
追答~下面mule-2178同学说过了
希望能帮到你,你可以去律师事务所或者网上的咨询网问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