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支票10日大写怎么写?

如题所述

支票10日大写写作零壹拾日,20日写作零贰拾日,30日写作零参拾日。
出票日期(大写)_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参、肆、伍、陆、染、别、玫、拾。
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挪月零伍日。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玫和壹拾、贰拾和参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玫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支票填写常识: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收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但不能超过三个印章。
拓展资料:
支票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一)绝对记载事项:①表明"支票"字样;②无条件支付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是票据法规定必填的记载事项如欠缺某一项记载事项则该票据无效。
(二)相对记载事项:①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则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②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如未记载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进行推定而不会导致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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