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进行等级划分的内容。

如题所述

【答案】:我国有关部门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划分为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访问验证保护级等五个由低到高的等级。
第一级是用户自主保护级。这一等级的TCB,通过隔离用户与数据,使用户具备自主安全保护的能力。这一等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多种形式的控制能力,对用户实施访问控制,即为用户提供可行的手段,保护用户和用户组信息,避免其他用户对数据的非法读写与破坏。
第二级是系统审计保护级。这一等级的TCB,实施了比用户自主保护级精度更细的自主访问控制,通过登录规程、审计安全性相关事件和隔离资源,使用户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三级是安全标记保护级。这一等级的TCB,具有系统审计保护级的所有功能并有所扩展,提供了基本的强制访问功能。这一等级的信息系统应提供有关安全策略模型、数据标记以及主体对客体强制访问控制的非形式化描述,具有准确地标记输出信息的能力,并能消除通过测试发现的任何错误。
第四级是结构化保护级。这一等级的TCB,建立在一个明确定义的形式化安全策略模型之上,要求将第三级中的自主和强制访问控制扩展到所有主体与客体,并考虑隐蔽通道。
第五级是访问验证保护级。这一等级的TCB,应能够满足访问监控器的需求,访问监控器负责仲裁主体对客体的全部访问。访问监控器本身必须是足够小、抗篡改、并且能够进行分析和测试。为了满足访问监控器需求,在构造TCB时,必须去除那些对实施安全策略来说并非必要的编码;在设计和实现TCB时,应该将其复杂性降低到最低程度。这一等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还应支持安全管理员职能,扩充审计机制,当发生与安全相关的事件时发出信号,并提供系统恢复机制。这一等级的系统具有很高的抗渗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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