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申办程序
1.失业职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失业登记,然后进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保险登记由本人履行,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服务所同意;
3.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失业保险申领;
4.失业保险申领由本人在约定的日期,携《劳动手册》到户籍所在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在接受职业指导员职业指导,并有求职要求的前提下办理。
领取标准(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你这种情况还不能拿,因为解除劳动关系没1年
追问一定要一年后才能拿吗?
追答是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