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职日期被篡改,本来我是4月15日左右申请的离职,5月1日走人的。

工厂是要压一个月工资的,所以5月1日走的时候,我拿到了我3月份压的那份工资。
按照常规来说,前天6月1日,我应该得到我4月的那个月工资,准确的来说,是半个月左右的工资,因为我4月15日左右离职申请单交上去后就请假到4月30日月底了。

但是一直到昨天6月2日我也没有收到我应该得到的那半个月工资。

后来我叫朋友去帮我去该工厂的人事财务部询问了一下,他说查询后我的离职日期变成了4月1号。说我可能添错了离职日期。
但是我的记忆清晰的告诉我,我写的离职申请单是4月15号左右工作至5月1日然后离职走人。

工厂是温州一个很有名的大型鞋厂,金帝鞋业。
我不相信这样的大厂会搞我那可能就5,600块的工资,也不会,或者说不屑,呵呵。

唯一怀疑的对象就是我的头头,还有我所在部门的主管这2个人。

因为我走的时候,和头头的关系很差,已经到冷眼相对的地步了。我还找他要回了他借我的100块钱。
不要说我小气,实在是我这个头头实在是让我有想打人的冲动。
整个成品仓库,只有我一个人晚上每天固定加班,而且没有加班费。我的职务应该是统计员吧,虽然工作证上写的是收发员,但是我并不收发货物,只干统计一类的事情。

如果一旦晚上有货要发,他们也要加班,到时候会有方便面会发。但是我已经2,3次没有拿到过了。其实2包方便面没什么,没有也行。但是其中有我的名额,用我的身份换来的方便面,却经常没有拿到。我和他的关系可想而知。

我想会不会是他去部门主管那里搞了什么小动作?让部门主管发了火,然后
把我的离职日期从4月15日申请离职,改成了4月1日已离职?

说实话,我家境不算那么差的,我不是为了那5,600块钱。我只想搞清事实原由,如果真是我自己添错的话,那么我也就认了。但是我明明记得我4月15日才申请的离职,怎么会变成4月1日已离职呢?

我很愤怒,无法忍受被人不明不白的陷害。
还有我4月15日左右的请假条,4月30日月底下午办理的离宿手续、人事部的离职手续、宿舍行李拿出的手续,还有4月1日到15日左右的考勤记录,这些都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不可能是我添错,就算我添错了。那们宿舍管理员,人事宿舍文员,以及部门主管们签字的时候全都瞎了吗?我4月30日去办的离职、离舍,他们怎么在4月1号给我签字的?

不要激动,任何事情都有解决的办法。
首先,你确定的你的离职日期,并且有诸多证据可以证明,那么,
你就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并请求法律援助。
或者电话联系原单位领导或者是人事部告诉他们你要起诉或是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途径讨个公道,陈述利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看看,不要激动,我们有很多办法来解决问题的。
下面我先建议你找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是找到他们的联系电话。
好了,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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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2
你完全可以去原公司找人事行政部,要回本应该属于你的工资的;正如你提到的"有4月1日到15日左右的考勤记录",这些都是证明,不要怕;你一定会成功的.工资是以考勤为依据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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