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业预算盈余的概念是美国经济学家C.布朗(Brown)在1956年提出的。是指既定的政府预算在充分就业的国民收入水平即潜在的国民收入水平上所产生的政府预算盈余。
充分就业预算盈余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于I936年在其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的范畴。凯恩斯认为,充分就业是由有效需求决定的。如果有效需求不足,从而造成非自愿性失业,社会即不能实现充分就业。充分就业预算盈余的概念是美国经济学家C.布朗(Brown)在1956年提出的。
充分就业预算盈余提出的意义:
1、充分就业预算盈余反映财政政策预算状况:把收入水平固定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消除经济中收入水平周期性波动对预算状况的影响,从而能更准确的反映财政政策预算状况的影响。
2、使得财政策制定者注重充分就业问题:财政策制定者注重充分就业问题,以充分就业为目标确定预算规模,从而确定财政政策。
扩展资料:
充分就业预算盈余的计算公式:BS* = t Y* - G0 – TR0。
在充分就业情况下,仍然会存在摩擦性失业和自愿失业。充分就业与一定的失业率并存。
凯恩斯提出的达到充分就业的经济主张: 刺激私人投资,为扩大个人消费创造条件;促进国家投资,通过公共工程、救济金、教育费用、军事费用等公共投资,抵补私人投资的不足;政府通过实行累进税来提高社会消费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