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桩检验数量规定

如题所述

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2根;出自《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1.5验收规定。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验收规定:5.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2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工程桩根据土体提供的侧摩阻力与端阻力的相对比例,可分为摩擦桩、端承桩和端承摩擦桩及摩擦端承桩四类。桩按桩直径的大小可分为大直径桩、中等直径桩、小直径桩三类。桩按桩身材料可分为混凝土桩、木桩、钢桩和组合桩等。

扩展资料

按成桩方法

一般分为非挤土桩、部分挤土桩和挤土桩三类。

1、挤土桩(排土桩)

在成桩过程中,桩周围的土被挤密或挤开,土的原始结构遭到破坏,土的工程性质发生很大变化。这类桩主要有挤土灌注桩和打入式预制桩等。

2、非挤土桩(非排土桩)

在成桩过程中,使桩形坑形成,因而桩周围的土很少受到扰动。这类桩主要有各种形式的挖孔或钻孔桩、井筒管桩和预钻孔埋桩等。

3、部分挤土桩

在成桩过程中,桩周围的土仅受到轻微的扰动,土的原状结构和工程性质没有明显变化。这类桩主要有预钻孔打入式预制桩、打入式敞口桩和部分挤土灌注桩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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