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雇佣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作关系应该提前多久时间通知劳动方?如果是当天下午下班后提出第二天就执行,那么劳动方可以争取到哪方面利益?谢谢!(注:雇佣方为一家新筹备的公司,各个体系不完善,他提出解除劳动合作关系理由是不能胜任工作,其实是公司目前提供不了相应工作)
参考资料: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