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规定

如题所述

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法律依据是最新出台的《民法典》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内,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2021年1月1日实施。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主要出于新法《民法典》,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法离婚条件有哪些
1、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2、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诉讼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规定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