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比赛规则20条

如题所述

一、次序和方位
1. 在获得2分后,接球方变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到该局比赛结束,或直至双方比分为10平,或采用轮换发球法时,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不变,但每人只轮发1分球。
2. 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
3. 在一局比赛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比赛的下一局中应首先接发球。在双打比赛的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后,接发球一方必须交换接发球次序。
4. 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比赛的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5. 单打比赛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两者交替合法还击。
6. 双打比赛中,首先由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合法还击。
二、间歇
1. 在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
2. 在一场比赛中,双方各有一次不超过1分钟的暂停。
3. 每局比赛中,每得6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有短暂的时间擦汗。
三、发球与还击
1. 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判分。
2. 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3. 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4. 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予执行,但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
5. 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四、一局比赛与一场比赛
1. 在一局比赛中,先得21分的一方为胜方,2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2. 一场比赛应采取三局两胜制或五局三胜制。
3. 一场比赛应连续进行。但在局与局之间,任何一名运动员都有权要求不超过两分钟的休息时间。
轮换发球法:
1. 如果一局比赛进行到15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己获得至少19分时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
2. 当时限到时,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暂停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3. 当时限到时,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4. 此后,每个运动员都轮发一分球,直至该局结束。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一分。
5. 换发球法一经实行,该场比赛的剩余部分必须继续实行,直至该场比赛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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