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正大天晴2011届实习生,当时我签协议了,我也实习了,公司现在告诉我,现在毕业必须过去工作,不然算违约,当时签协议的时候,公司的人也说的,毕业之后双方还有个意向的,达不成就不签就业协议了,现在他们又说毕业之后必须签就业协议,不然算违约,请问怎么处理啊,公司这么对待实习生,让人心寒啊。。。。
我只是现在有更好的工作意向了哦,天晴人力资源的什么人,态度好恶劣的,什么都没问,就让我交违约金,直接挂了电话,发给我一个银行户头。。。其实我们经理都是不错的,对我们新人,就是公司总部的人态度不好,连云港人在天晴就是牛啊。。。
追答恩 是这样的,他们每天就是闲的,如果两千以内的话 为了事业 那就交吧,如果超过两千,那你可以找人力资源的胡旭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 带两条好烟 去趟公司,他一句话的事。人力的HR手里是没这个权利的,你就说一下呗,我刚毕业的小孩儿,哪有钱交这个啊 本来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东西,如果他再不同意 那你就表现恶劣,让他辞退你 或者和你的办事处领导说 他一句话也顶事儿,他就说你工作不积极 主动性不高 抗压能力不行,你就over了,就不用交了 事情都是变通的 我当初就是这么弄的
追问好都 ,谢谢了哦,也对哦,谢谢啦
不错什么啊,和他们讨论这个事的时候,他们人力资源部的一个女的态度好凶的,直接说赔钱,什么都不说的
意向当时只是口头说了,还是我们大四下学期的时候签的,现在说签了必须毕业就去工作,就要去签劳动合同
追答那你仔细看看合同有没有要求必须去
没有的话在你毕业证之类的拿到手就不用紧张了
先把合同研究透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