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6-03
公司的做法违法。《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你们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实名投诉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处理。
第2个回答 2011-06-03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上应该已经注明了试用期,所以你有权利要求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03
公司这个肯定是不对的。。变相的延长试用期。。。具体咨询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