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电气规范接地电阻是多少,谢谢!!!

如题所述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把目前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值现做一个摘录。其中有两本规范根据09年建设部文件已经更新或者作废了。但仍然可以参考。

(1)信号接地——为保证信号具有稳定的基准电位而设置的接地。
(2)功率接地——除电子设备系统以外的其他交、直流电路的工作接地。
(3)保护接地——为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接地。

14.7.4.3 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值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宜大于4Ω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电子设备接地宜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但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分开,两接地系统的距离不宜小于20m。不论采用共用接地系统还是分开接地系统,均应满足本规范第12章防雷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屏蔽措施。

(1)直流地(包括逻辑及其他模拟量信号系统的接地)。
(2)交流工作地。
(3)安全保护地。

以上三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一般要求均不大于4Ω。在通常情况下,电子计算机的信号系统,不宜采用悬浮接地。

14.7.5.2 电子计算机的三种接地装置可分开设置。
如采用共用接地方式,其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装置中最小一种接地电阻值为依据。若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则接地电阻值应≤1Ω。

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1、12、22及23章的相关规定,在常规情况下:

2)配电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外部时,低压电缆在引入该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PE线或PEN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3)对于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专引人工防雷引下线时(该情形极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分别不宜大于10Ω、30Ω; 当利用自然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数值可不做规定;

4)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Ω;

5)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除另有规定外,诸种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另须特别注意:判断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的存在与否,一般是以其设备机房及主机设备的存在与否作为重要衡量标志的。

11.0.4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屏蔽措施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Ω,采用联合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Ω。
2 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所有屏蔽层应保持连续性。
3 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屏蔽层的配线设备(FD或BD)端必须良好接地,用户(终端设备)端视具体情况宜接地,两端的接地应连接至同一接地体。若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

7.0.3在电信间、设备间及进线间应设置楼层或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共用接地的接地系统,如单独设置接地体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如布线系统的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

7.0.5楼层安装的各个配线柜(架、箱)应采用适当截面的绝缘铜导线单独布线至就近的等电位接地装置,也可采用竖井内等电位接地铜排引到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铜导线的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7.0.6缆线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屏蔽电缆屏蔽层的两端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2.9.2 接收天线的竖杆(架)上应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高度应能满足对天线设施的保护。当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时,避雷针与天线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3m。

2.9.3 独立避雷针和接收天线的竖杆均应有可靠的接地。当建筑物已有防雷接地系统时,避雷针和天线竖杆的接地应与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共地连接;当建筑物无专门的防雷接地可利用时,应设置专门的接地装置,从接闪器至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宜采用两根,从不同的方位以最短的距离沿建筑物引下;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5.3 系统的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不得与强电的电网零线短接或混接。

2.5.4 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采用综合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相连时,两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第6.3.7条、静电接地可以经限流电阻及自己的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阻的阻值宜为

第6.4.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及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行和系统设备的安全要求。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静电接地电阻值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当采取间接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MΩ。

5.2.3 共用接地装置应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通过接地干线引至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由此引至设备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应与预留的楼层主钢筋接地端子连接。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接地干线应在电气竖井内明敷,并应与楼层主钢筋作等电位连接。

5.2.4 不同楼层的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或不同雷电防护区的配线交接间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楼层配线柜的接地线应采用绝缘铜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

5.2.5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5.2.6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2.7 当设置人工接地体时,人工接地体宜在建筑物四周散水坡外大于1m处埋设成环形接地体,并可作为总等电位连接带使用。

第3.1.1条 不利用大地作为信号回路的厂(矿)区电话交换机、载波机、调度电话总机、会议电话汇接机或终端机、有线广播扩音机、生产扩音机等通信设备的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交流供电或交直流两用通信设备的接地电阻值,当设备的交流单相负荷小于或等于0.5千伏安时,不应大于10欧;大于0.5千伏安时,不应大于4欧。

第3.1.2条 利用大地作为信号回路的厂(矿)区电话交换机的两组接地体并联后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表3.1.2的规定。

利用大地作为信号回路的电话交换机的接地电阻      表3.1.2

≤600

第3.1.3条 当电信站的接地符合第2.1.3条规定时,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同时符合电信站接地电阻值和国家《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中有关交流供电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值的规定。

第3.1.4条 符合第2.1.4条规定的总接地排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欧。

5.3.1 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Ω。

5.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3.3

5.3.4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5.4.6 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第4.2.1条 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使用同一接地装置的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变压器等电力设备,当其总容量不超过100千伏安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欧。

第4.2.2条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采用接零保护时,零线宜在电源处接地,但移动式电源设备除外。架空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1公里处,零线应重复接地。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车间或大型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但距接地点不超过50米者除外),若屋内配电屏、控制屏有接地装置时,也可将零线直接连到接地装置上。
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网中,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欧,但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零线的重复接地,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

第4.2.3条 直流电力网中零线重复接地应采用人工接地体,并不得与地下金属管道等有金属连接,如无绝缘隔离装置,相互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米。

5 A

类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500kV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并简称为A类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

5.1.1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要求如下。

有效接地和低电阻接地系统中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宜符合下列要求:

(5)

公式(5)中计算用流经接地装置的入地短路电流,采用在接地装置内、外短路时,经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的最大短路电流对称分量最大值,该电流应按5~10年发展后的系统最大运行方式确定,并应考虑系统中各接地中性点间的短路电流分配,以及避雷线中分走的接地短路电流。

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符合式(5)要求时,可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增大接地电阻,但不得大于5Ω,且应符合本标准6.2.2的要求。

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压与发电厂、变电所电力生产用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式

(6)

消弧线圈接地系统中,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应采用下列数值:①对于装有消弧线圈的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计算电流等于接在同一接地装置中同一系统各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②对于不装消弧线圈的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计算电流等于系统中断开最大一台消弧线圈或系统中最长线路被切除时的最大可能残余电流值。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应符合本标准3.4要求。

5.1.2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雷电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

独立避雷针(含悬挂独立避雷线的架构)的接地电阻。在土壤电阻率不大于500Ω·m的地区不应大于10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接地电阻应符合DL/ 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的要求。

变压器门型构上避雷针、线的接地电阻应符合DL/ 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的要求。

5.1.3 发电厂和变电所有爆炸危险且爆炸后可能波及发电厂和变电所内主设备或严重影响发供电的建(构)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5.1.4 发电厂的易燃油和天然气设施防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5.2.1 架空线路杆塔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5.2.2 架空线路雷电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DL/ 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的要求。

5.3.1 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向建筑物电气装置(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电气装置,其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与B类电气装置系统电源接地点共用的接地装置。

配电变压器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外时,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R≤50/I (8)

——计算用的单相接地故障电流;消弧线圈接地系统为故障点残余电流。

配电变压器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内时,不宜大于4Ω。

非共用的接地装置,应符合式(7)的要求,但不宜大于10Ω。

5.3.2 低电阻接地系统的配电电气装置,其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本标准式(5)的要求。

5.3.3 保护配电变压器的避雷器其接地应与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5.3.4 保护配电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和电容器组等的避雷器的接地线应与设备外壳相连,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7.2.1 向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外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式(8)要求且不超过4Ω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当建筑物内未作总等电位联结,且建筑物距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的距离超过50m时,低压电缆和架空线路在引入建筑物处,保护线(PE)或保护中性线(PEN)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

向低压系统供电的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工作于低电阻接地系统时,低压系统不得与电源配电变压器的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应在距该配电变压器适当的地点设置专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7.2.2 向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内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保护接地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本标准5.3.1要求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低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式(5)的要求,且建筑物内采用(含建筑物钢筋的)总等电位联结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7.2.3 低压系统由单独的低压电源供电时,其电源接地点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7.2.3 低压系统由单独的低压电源供电时,其电源接地点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1—保护线;2—总等电位联结线; 3—接地线;4—辅助等电位联结线;

B—总等电位联结(接地)端子板;M—外露导电部分; C—装置外导电部分;P—金属水管干线;T—接地极

7.2.4系统中当系统接地点和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已进行总等电位联结时,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不另设接地装置。否则,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应设保护接地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50/Ia (13)

Ia——保证保护电器切断故障回路的动作电流,A。

7.2.5系统的各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保护接地的接地装置可共用同一接地装置,亦可个别地或成组地用单独的接地装置接地。每个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50/Id (14)

Id——相线和外露导电部分间第一次短路故障的故障电流,A。

7.2.6类电气装置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建筑物内电气装置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对下列导电部分应采用总等电位连接线互相可靠连接,并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向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图6):

建筑物内的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7.2.7 接户线的绝缘子铁脚宜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30Ω。土壤电阻率在200Ω·m及以下地区的铁横担钢筋混凝土杆线路,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当绝缘子铁脚与建筑物内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相连时,可不另设接地装置。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接户线,当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电阻大于30Ω时,绝缘子铁脚应接地,并应设专用的接地装置。

年平均雷暴日数不超过30、低压线被建筑物等屏蔽的地区或接户线距低压线路接地点不超过50m的地方,绝缘子铁脚可不接地。

7.2.8 建筑物处的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含与功能接地共用的保护接地)、总等电位联结的接地极等可与建筑物的雷电保护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非有效接地系统应该就是高电阻接地系统,阻值大概在1000欧姆以上。我们常见的TN、TT系统都是有效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一般在1~10之间。电力部的接地系统设计规范里边有详细的规定,编号以DL打头。

电子设备信号地之接地电阻值,IEC有关标准及等同或等效采用IEC标准的国标均未规定接地电阻值,只要实现了高频的低阻抗接地(不一定是接大地)和等电位联结即可。当与其他接地系统联合接地时,按其他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最小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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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很多,不同的系统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以及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规定了不同的电阻值。

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用电系统、新建扩建、检维修、改造、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电气线路接地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4052—93 《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要求》

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柜范》

3 术语和定义

电气系统配置保护方法有:保护接地、保护接零、重复接地、工作接地等。电气设备的某个部分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联接称为接地。与大地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导体或金属导体组称为接地体:联接电气设备应接地部分与接地体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和接地线统称为接地装置。

4 接地概念及种类

(1)防雷接地 :为把雷电迅速引入大地,以防止雷害为目的的接地。防雷装置如与电报设备的工作接地合用一个总的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最小值要求。

(2)交流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的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大地作金属连接。 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N 线)接地。 N 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在配电中存在辅助等电位接线端子,等电位接线 端子一般均在箱柜内。必须注意,该接线端子不能外露;不能与其它接地系统,如直流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混接;也不能与 PE 线连接。

(3)安全保护接地 :安全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即将大楼内的用电设备以及设备附近的一 些金属构件,有 PE 线连接起来,但严禁将 PE 线与 N 线连接。

(4)直流接地 :为了使各个电子设备的准确性好、稳定性高,除了需要一个稳定的供电电源外,还必须具备一个稳定的基准电位。可采用较大截面积的绝缘铜芯线作为引线,一端直接与基准电位连接,另一端供电子设备直流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防止智能化大楼内电子计算机机房干燥环境产生的静电对电子设备的干扰而进行的接地称为防静电接地。

(6)屏蔽接地:为了防止外来的电磁场干扰,将电子设备外壳体及设备内外的屏蔽线或所穿金属管进行的接地,称为屏蔽接地。

(7)功率接地系统 :电子设备中,为防止各种频率的干扰电压通过交直流电源线侵入,影响低电平信号的工作而装有交直流滤波器,滤波器的接地称功率接地。

(8)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见下表

名称具体要求欧姆

防雷保护接地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

安全保护接地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

交流工作接地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

直流工作接地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

防静电接地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 应<接地电阻

5 接地的作用分有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三类

(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避免发生人体触电事故,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装置联接的方式保护接地,当人体触及到外壳已带电的电气设备时,由于接地体的接触电阻远小于人体电阻,绝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进入大地,只有很小部分流过人体,不致对人的生命造成危害。

(2)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可靠的工作而进行的接地称为工作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和间接接地以及零线的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等都是工作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3)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称为防静电接地。

6,电气设备通过接地装置和大地之间的电阻称为接地电阻,它包含五个部分

(1)电气设备和接地线的接触电阻。

(2)接地线本身的电阻。

(3)接地体本身的电阻。

(4)接地体和大地的接触电阻。

(5)大地的电阻。

7 ,不同的电气设备对接地电阻有不同的要求

(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R≤0.5欧 ;

(2)容量在100kVA以上的变压器或发电机R≤4欧 ;

(3)阀型避雷器R≤5欧 ;

(4)独立避雷针、小接地电流系统、容量在1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或发电机、高低压设备共用的接地均R≤10欧 ;

(5)低压线路金属杆、水泥杆及烟囱的接地R≤30欧 。

8 装设接地装置的要求

(1)接地线一般用40mm×4mm的镀锌扁钢。

(2)接地体用镀锌钢管或角钢。钢管直径为50mm,管壁厚不小于3.5mm,长度2~3m。角钢以50mm×50mm×5mm为宜。

(3)接地体的顶端距地面0.5~0.8m,以避开冻土层,钢管或角钢的根数视接地体周围的土壤电阻率而定,一般不少于两根,每根的间距为3~5m

(4)接地体距建筑物的距离在1.5m以上,与独立的避雷针接地体的距离大于3m。

(5)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联接应使用搭接焊。

9 降低土壤电阻率的方法

(1)在接地装置安装前应了解接地体周围土壤的电阻率,如过高则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接地电阻值合格。

(2)改变接地体周围的土壤结构在接地体周围的土壤2~3m范围内,掺入不容于水的、有良好吸水性的物质,如木炭、焦碳煤渣或矿渣等,该法可使土壤电阻率降低到原来的15~110。

(3)用食盐、木炭降低土壤电阻率用食盐、木炭分层夯实。木炭和细掺匀为一层,约10~15cm厚,再铺2~3cm的食盐,共5~8层。铺好后打入接地体。此法可使电阻率降至原来的13~15。但食盐日久会随流水流失,一般超过两年就要补充一次。

(4)用长效化学降阻剂用长效化学降阻剂方法可使土壤电阻率降至原来的40%。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应在每年的春、秋两季雨水较少时各测试一次,确保接地合格。一般采用专门仪表(如ZC-8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也可采用电流表-电压表法测试。

10 检查接地的内容有

(1)联接螺栓是否松动、锈蚀。

(2)地面以下的接地线、接地体的腐蚀情况,是否脱焊。

(3)地面的接地线有无损伤、断裂、腐蚀等对架空进线的电源线包括零线, 其截面选择应按规定铝线不应小于16 mm2, 铜线不应小于10mm2。

(4)为便于识别各种导线的不同用途, 相线、工作零线与保护线均应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别, 以防止相线与零线混用或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 为保证各种插座的正确接线提供有利条件,使用三相五线制配电方式。

(5)对用户端电源的自动空气开关或熔断器, 要在其中加装单相漏电保护器。对年久失修、绝缘老化或负荷增加、截面欠小的用户线路, 应尽快更换, 以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及为漏电保护器正常工作提供条件。

(6)对动力电气系统中三项五线制的设备保护接地线、零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相线的1/2,照明系统中无论三项五线或单项三线制的地线与零线必须与项线相同。

(7)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的干线允许合用,但其截面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二分之一。

(8)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9)380V 配电箱、检修电源箱、照明电源箱接地铜裸线截面应 >4 mm2 ,铝裸线截面应>6 mm2,有绝缘铜线截面 应>2.5mm2 ,有绝缘铝线截面 应>4mm2。

(10)接地线离地面距离宜为250--300mm 。

(11)工作接地用黄绿相间的条纹涂在表面,保护接地应用黑色涂在表面上,设备中性线宜涂淡蓝色标志。

(12)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

(13)地线焊接时,焊接地线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且要双面焊接),圆钢与扁铁连接时,搭接焊长度为圆钢的6 倍(且要双面焊接)。

(14)铜、铝线与地排连接必须用固定螺丝压接,不得缠绕连接,采用扁铜软线作接地线时,要求长短适宜,并压接线鼻子与接地螺丝连接。

(15)设备运行期间由运行人员检查电气设备接地线与地网、电气设备连接良好,无断裂等使接地线截面减小的情况,否则按缺陷对待。

(16)设备检修进行验收时,必须检查电气设备接地线状况良好。

(17)设备部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接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18)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应按照不超过周期规定或设备大小修时检修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19)高压电气设备接地及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由设备部按照《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低压电气设备接地由设备所辖部门进行。

(20)接地装置的入地短路电流,采用在接地装置内、外短路时,经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的最大短路电流对称分量最大值,该电流应按5--10 年发展后的系统最大运行方式确定,并应考虑系统中各接地中性点间的短路电流分配,以及避雷线中分走的接地短路电流。

11 下列设备必须保护接地

(1)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

(2)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3)电动机的外壳。

(4)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5)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6)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7)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道。

(8)计量电度表接地端。

(9)电器和照明设备的外壳。

(10)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拦。

12 电动机接地的有关要求

(1)电动机接地线宜采用扁铁与全厂接地网连接,如距离接地干线较远或布置扁铁接地线影响环境美观,应尽可能采用自然接地体接地,或使用扁铜线作为接地线。

(2)外壳上有接地螺丝的电动机,接地线必须与接地螺丝连接。

(3)外壳上无接地螺丝的电动机,要求在电动机外壳适当位置加装接地螺丝与接地线相连接。

(4)与接地的机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外壳可不接地,接地线布置应整齐、美观。

13 配电盘接地的有关要求

(1)配电盘接地线宜采用扁铁与全厂接地网连接,如距离接地干线较远或布置扁铁接地线影响环境美观,应尽可能采用自然接地体接地,或使用软铜线作为接地线。

(2)低压配电盘接地线采用裸铜导线时截面不小于6mm2,采用有绝缘外皮的铜线时截面不小于4mm2。

(3)外壳上有接地螺丝的配电盘,接地线必须与接地螺丝连接。

(4)外壳上无接地螺丝的配电盘,要求在配电盘外壳适当位置加装接地螺丝与接地相线连接。

(5)与接地体有可靠电气接触的配电盘外壳可不接地。

14 接地线的检查测量方法

(1) 测试前应与被试设备保持足够安全距离,防止误碰带电和旋转部位,且由两人进行。

(2)测试前应选用万用表的电阻档,把表的两个表笔短接,校准表电阻电阻挡档指示为0。

(3)将表笔一端接地线,另一端与设备接地专用端子连接。

(4)当被试设备没有专用接地端时,表笔的另一端应在电气设备的外壳或金属构件进行测量。

(5) 接地端必须选择主接地网或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处,并除掉表面氧化物接触良好。

(6)应在表计指示稳定后读取数值,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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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1-20
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 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避雷针的地线属于防雷保护接地,如果避雷针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接地电阻都是按要求设置的,那么就可以将防静电设备的地线与避雷针地线接在一起,因为避雷针的接地电阻比静电接地电阻小10倍,因此发生雷电事故时,大部分雷电将从避雷针地泄放,经过防静电地的电流则可以忽略不计。】
接地分三种
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混凝土、电杆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危及人身安全而设的接地。1Ω以下
防静电接地:防止静电危险影响而将易燃油、天然气贮藏罐和管道、电子设备等的接地。
防雷接地:为了将雷电引入地下,将防雷设备(避雷针等)的接地端与大地相连,以消除雷电过电压对电气设备、人身财产的危害的接地,也称过电压保护接地。
第3个回答  2011-06-09
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即可,防雷接地要求不大于10欧。
第4个回答  2011-06-21
应小于4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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