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因为需要购置几件电器,由于本人没时间,便让那两个合伙人一起去买。后来得知,在买的那天合伙人甲把乙甩了,单独去把电器买了,巧的是合伙人乙的朋友也在那个商场里卖电器,于是乙得知甲拿了一些赠品。后来报账的时候,乙就问甲有什么赠品。甲矢口否认。于是大家也没说什么。在晚上的时候,甲的老公打电话给乙,并怒气冲冲的说我和乙欺负甲,让甲受气,他们费力不讨好等等,还要求明天去商店对质。第二天,乙把情况跟我说了,以及甲拿了什么赠品,但是我俩还是决定这件事如果甲不来吵也就算了,不要为了一点赠品吵。当天甲的老公没有来找乙去商店对质,但是甲还是打电话给我说,她受了冤枉,还发毒誓。后来我听乙说,甲还给她发信息,叫她第三天去商店对质,如果没有拿赠品就要乙承担名誉损失等等。第三天早上,甲给乙还在发短信,说我们欺人太甚。后来乙就去商店,找前台调出来甲当天领赠品的签字。就在这个时候,甲打电话给售货员想封口,而售货员跟她说乙就在这里。纸包不住火的,事实就摆在那里,而甲的老公还是冲到商店,拍着桌子骂人,但是很搞笑的是,他这时候就承认他老婆拿了签字的赠品,但一口咬定售货员送的赠品他们没拿。可是售货员送出的东西都是有记录的,难道别人还冤枉你不成?后来闹的不欢而散,在我看来,赠品什么的都是小事,可是甲的这种行为就太不应该了,而乙之所以要把事实的真相揭露出来,也是因为甲一步一步紧逼,乙怕日后反而被甲倒打一耙说我们冤枉她,才无奈这样做的。但是后来甲给我电话,还是说我们欺负她,不相信她,日后没法合作了,要分伙。我就觉得纳闷了,占了便宜的人在白纸黑字前死都不认账,硬是能把死的说成活的。从头至尾,我和乙都是想如果甲没吵了,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谁也不会提。在真相的面前,她反而成了受害者了,我们倒成了坏人。我想请问各位,这到底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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