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和两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店,今年因为生意不错,开了第二家分店。

前段时间,因为需要购置几件电器,由于本人没时间,便让那两个合伙人一起去买。后来得知,在买的那天合伙人甲把乙甩了,单独去把电器买了,巧的是合伙人乙的朋友也在那个商场里卖电器,于是乙得知甲拿了一些赠品。后来报账的时候,乙就问甲有什么赠品。甲矢口否认。于是大家也没说什么。在晚上的时候,甲的老公打电话给乙,并怒气冲冲的说我和乙欺负甲,让甲受气,他们费力不讨好等等,还要求明天去商店对质。第二天,乙把情况跟我说了,以及甲拿了什么赠品,但是我俩还是决定这件事如果甲不来吵也就算了,不要为了一点赠品吵。当天甲的老公没有来找乙去商店对质,但是甲还是打电话给我说,她受了冤枉,还发毒誓。后来我听乙说,甲还给她发信息,叫她第三天去商店对质,如果没有拿赠品就要乙承担名誉损失等等。第三天早上,甲给乙还在发短信,说我们欺人太甚。后来乙就去商店,找前台调出来甲当天领赠品的签字。就在这个时候,甲打电话给售货员想封口,而售货员跟她说乙就在这里。纸包不住火的,事实就摆在那里,而甲的老公还是冲到商店,拍着桌子骂人,但是很搞笑的是,他这时候就承认他老婆拿了签字的赠品,但一口咬定售货员送的赠品他们没拿。可是售货员送出的东西都是有记录的,难道别人还冤枉你不成?后来闹的不欢而散,在我看来,赠品什么的都是小事,可是甲的这种行为就太不应该了,而乙之所以要把事实的真相揭露出来,也是因为甲一步一步紧逼,乙怕日后反而被甲倒打一耙说我们冤枉她,才无奈这样做的。但是后来甲给我电话,还是说我们欺负她,不相信她,日后没法合作了,要分伙。我就觉得纳闷了,占了便宜的人在白纸黑字前死都不认账,硬是能把死的说成活的。从头至尾,我和乙都是想如果甲没吵了,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谁也不会提。在真相的面前,她反而成了受害者了,我们倒成了坏人。我想请问各位,这到底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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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我也来说说看法。
这件小事楼主都能发到网上评论。可见楼主和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是我个人看法。
买一件商品。先在网上看看全国各地的价格。打出个预算。多少钱。不能超支。就行了。
管它什么赠品不赠品的。人家如果没有超支乙问赠品的事不就是找事吗。她回家和她爱人说你们欺负她可能就是因为这样。
比如你们的预算1000元,她正好1000元买下来了没有超支。商品是正品就可以了。
女人吗,有家的女人就是喜欢弄点小便宜。商家给点赠品乙问那事做什么呢?
大家一起做生意,就不能斤斤计较。如果她是我的合伙人,商家给她赠品。我不会问。
这就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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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8
俗话说:“生意好做,伙计难合”看起来一点都没错!事情已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法挽回了,为免以节生更大的不必要的麻烦,合伙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诚信和彼此之间的信任,一句话该分就分了吧!分了还是好朋友…
第2个回答  2011-06-08
甲的错,做人最重要的是诚实。但甲和她老公在铁证面前依旧否认。这就违背了做人的原则。跟这种人合伙做生意,还是不做的好。望楼主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09
跟甲这种人做生意。。就算做大了。也会被他搞了。 。 三思喽。。。
第4个回答  2011-06-09
我觉得还是分开吧。毕竟是做生意,和这种人一起以后还会很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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