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考艺体 艺体分上线 按文化分由高到低录取的学校有哪些

如题所述

1、清华美院
2007年录取分数

地区 招生专业 专业课成绩 文化课成绩 总成绩
北京 艺术设计 最高分 595 575 1090
最低分 505 410 940

造型艺术 最高分 572.5 515 1042.5
最低分 527.5 370 929

艺术史论 最高分 615
最低分 609

外埠 艺术设计 最高分 622.5 626 1209
最低分 502.5 407 1020
(辽宁1046.5)
造型艺术 最高分 627.5 556 1129
最低分 515 345 925
(山东1025、河北959.5)
艺术史论 最高分 652
最低分 604
2、中央美院

2007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9名,文化课最低为55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83名。专业并列28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05分。

二、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3名,文化课最低为543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63名。专业并列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9分。

三、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2名。专业并列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7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8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0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211名。专业并列21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8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504名。专业并列50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8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语文80分,外语80分;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12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3分。
③其他省:录取22人,文化总分最低562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1人,文化总分最低448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1分。
③其他省:录取20人,文化总分最低514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93名。
②山东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57名。并列57名,文化分数录至440分。
③其他省: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39名。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93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
3、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3分。单科:语文80 分,外语80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68名。
②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206名。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
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65人,专业名次录至568名。并列568名,文化分数录至466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文化分数录至457分。
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10人,专业名次录至248名。并列248名,文化分数录至424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736名,并列736名其文化课总分482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 艺术设计文科录取61人,专业名次录至610名。并列610名其文化课总分511分。
② 艺术设计理科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863名。并列863名其文化课总分444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
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78名,并列578名其文化课总分480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41人。专业名次录至222名。并列222名,文化分数录至475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05名。并列105名,文化分数录至434分。
3、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698名。
并列698名,文化分数录至467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
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493名,并列493名其文化课总分501分。
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5人。专业名次录至568名。并列568名其文化课总分420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37名。并列137名其文化课总分486分。
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33人。专业名次录至341名。并列341名其文化课总分461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12名。并列412名其文化课总分447分。
3、川美
.除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外,我院其他专业招生均实行文理兼收。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院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设计类专业录取在单科外语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排名,择优录取。

(2)其他类专业录取在单科外语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55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不作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美术专业统考的,且考生所报我院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考生须获得省统考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参加我院录取。
语文 英语 文化总分分数线 英语

2005年
90分 70分 300分(不含数学) 55分

2006年
90分 70分 320分(含数学) 55分

2007年

90分 80分 340分(含数学) 55分

请注意:2008年文化总分分数线含数学分。我院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二)录取原则: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 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标准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标准分满分为900分 )。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没有组织统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专业考生),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录满为止。

4、报考我院史论专业的考生,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后,外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录满为止。

5、取得2008年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文化总分达到475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则优先录取。

6、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不含史论专业和专业免试生),各专业方向第一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或英语其中一项加10分; 各专业方向第二至第五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或英语其中一项加5分。

7、各专业方向总分前三名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和专业免试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09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2008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5、中国美院
中国美院除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艺术设计学、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建筑学(城市设计)专业外英语要过70,语文要80~美术学(史论)和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100分和9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 省普通高校本科(二本)分数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

艺术设计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排名。

建筑学(建筑艺术)和建筑学(城市设计)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专业课占50%)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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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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