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相关律师请进来看看这个个案。

公司有以下几条做法,想咨询以下是否符合劳动法:
1,员工入职3个月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公司两份都拿,员工一份劳动合同也没拿到。
2,2008年9月之后入职的员工,全部没有帮忙缴纳社会保险。公司要年审或者招标需要用到社会保险证明的时候就会拿08年9月之前那批出来对外证明有缴纳保险。
3,公司要求加班,名义上是自愿,但是一旦不加班就会被领导训斥。加班没有加班工资也没有补休。
4,公司的假期始终比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少一天,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公司规定是单休,所以比双休的少一天。个别部门要在节假日值班的只给2倍工资。

想问问公司这些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要申诉应该去找哪个部门?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在手,又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补充第三条:一般公司要求加班都是处理些应付上级检查方面的事情,每月15天,每天2至3小时。
补充第四条:公司实行的是每日8小时,每周工作六天工作制,综合来看,公司每周工作时间在48个小时。

呵呵,悬赏100分,看来是有些急了
急归急,还是一条条帮你分析清楚吧,不过我重点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说,让你申诉也顺利些。
一、关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内就必须要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次月开始支付双倍的工资,最长11个月。满一年后视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合同一式两份自然是合同签订双方都保留一份。那么你们单位3个月才签订合同肯定是违法的。对此你可以到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申诉要求单位支付从入职起算第二个月至签订合同之日期间的双倍工资。不过这里有几点可能你要注意的地方:1,你们合同的签订日期是什么时候(有的单位在补签合同的时候把签订日期提到入职时间要求员工签订,员工也傻乎乎的签了)2,合同在单位手上你没有,那么当你投诉后单位是否有可能篡改合同。所以,先别告双倍工资,直接告单位合同没返还,等单位把合同给你了,再告双倍工资,更有证据。

二、社保。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为员工代收代缴社会保险。不过因为一般单位都是按月缴纳,所以地方上操作时多从员工入职第二个月起算。对此你可以向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局稽核科投诉,要求单位补缴。投诉时最好能提供你的工资基数证明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出了合同外,还有工资条、工作证、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值班记录等等,范围很广,反正就是能证明你在单位上了班的材料就行。具体取证可以参照第一条的办法。

三、关于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遵循自愿原则,不能强行安排加班。不过不加班被领导训斥倒也很难界定说就叫强行。所以建议你还是主要保证拿到加班工资就是了。平时加班没补休的1.5倍,假日加班没补休的2倍,节日加班不能补休直接3倍。对此,如果你有加班依据(排班表,考勤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你没有证据,向劳动仲裁部门投申诉,单位负责举证,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四、你说的有点含糊,不知道你是不是指的你们单位一周只休息一天?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每周工作时间是40个小时,每天8小时,也就是双休。你公司的每周多安排了一天上班的,应支付2倍的加班工资。对于节假日,可能你需要区分一下,节日和假日是不一样的。比如才过去的端午节,法定节日只有6月6日一天,加班需支付3倍工资,6月5日和4日是假日,加班可以补休,在不能补休的情况下支付2倍的加班工资。

综上:建议你先向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返还合同(也可以加上告公司拖欠工资,单位澄清时肯定会出示你的工资支付凭证,你向监察部门要这个凭证作为双倍工资和社保补缴的基数证明,不过这招有点卑鄙,可行但不提倡。),然后再持合同和工资凭证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诉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加班工资,向社保局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最后谈点实际的吧,看你说的,似乎你们单位还颇具规模,员工不少吧?对于你的各种赔偿其实加起来对你们公司来说也许并不多,不过往往越是大的单位越不敢松口,怕连锁反应,对这种单位要从正常法律程序走到底的话,单位肯定负隅顽抗,复议啊诉讼啊跟你拖个一年半载的。所以,建议你进入仲裁后让仲裁跟你们调解吧。中国特色的调解程序的确最符合国情。

HoHo。全手动打的累死了~~~给点分分安慰安慰吧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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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8
1、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你可以向公司索取劳动合同,如果不给你,按第八十一条办。

2、不缴纳社保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你以该条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第四十六条规定还可以享受经济补偿金。

3、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制加班。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劳动法专家认为,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费,加班费必须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4、违反《.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用人单位以上四个情形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你想维护你的权益,可以协商、举报、投诉、仲裁。
第2个回答  2011-06-08
1,《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3与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没有劳动合同,起码你要找到一些能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3个回答  2011-06-08
你说的以上四点均违反劳动法,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没有合同可以搜集考勤表或工资表作为证据,或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这一点较难除非同时不准备干了
第4个回答  2011-06-09
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