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用字母代称人物。
A跟B是情侣关系,A决定帮别人送货(毒品类的),B知道但是当时没阻止,他们财产是一起的,A送货的钱也会给B一半,但是B是不参与这种送货行为的,那么按照法律来判断,A被抓后,B算不算也犯法?算不算同谋?那么A给B的钱是要交给政府的还是还属于自已的财产?还有A这种情况会被怎么判决?
只是B跟A是情侣,开始劝说过,后来A还是选择去做了。所得的钱财,A有给B,在B知道A是做这行的前提下,B还是收下了。
如果钱B已经支出花费了,是否要赔偿出来?
如果A就此罢手,以后若被别人供出来,A是不是还是有罪的?
这种情况下,B是否也会被判刑?
1.B没有实质性参与犯罪,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但是最好不要说之前知道,因为如果调查到B而B又没有供出A,B有可能会涉及到包庇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
2.B花费的欠款自始都是非法所得,因此如果有资产,而且该资产不是仅仅用于维持生计的,还是要赔偿的。
3.别人供出来,A当然还是有罪的。B的情况还是如前面所说。
非常感谢
那么赔偿的钱数是按照A给B的钱数那么多对吧?
那么A被抓到后,调查到B,B供出说之前知道,属于犯罪?
如果没有供出事先知道,反而被A供出B事先知道,那属于什么情况?
1.如果AB不是共同生活的,那么B要退还的就是A给他的钱,如果两人共同生活的,由于两人的财产混在一起,如果B的资金足以偿还的话,当然是要没收的。
但是由于是非法所得,因此没收后(即使B又有资产了也)不会再进行第二次没收,而且一般情况下已经消耗掉的(用于购买其他生活用品,包括电器等),是不会没收实物的。所以B如果可以不告诉警方自己有的银行账户就不要告诉警方。
2.像之前讲的,A有可能构成犯罪,最终要看警方到底是否进行追究。如果警方已经羁押侦查A时,B没有包庇,也就没有包庇罪。但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可能有待斟酌。但是如果AB仅仅是像夫妻或者男女友同居等,一般花费A的违法所得只是为了生活需要,可以不追究的。
至于是B先说出来,还是A供出来,罪名上没有影响。只是A先说的话,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没有提供便利,也没有帮助。
没有参与。
只是B跟A是情侣,开始劝说过,后来A还是选择去做了。所得的钱财,A有给B,在B知道A是做这行的前提下
B不能说知道这事,否则属于包庇,钱财应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