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我现在年休假是5天,可是我6月份离职,服务半年,是不是意味着我只能休息一半的假,2天?还是5天的休假都受法律保护?
2.我们公司加班只能报补休,现在未休完的补休假期如果公司拿各种理由不让休掉,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工作已经满一年了,第二年拿到了5天年休,可是在第二年的中期离职,是否能将5天年休全部休完?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扩展资料:
年假休息相关要求规定: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